贪玩中文网 > 通鉴胡注表微 > 校勘篇第三

校勘篇第三

推荐阅读:庆余年林徽因书信集彼得大帝克林威尔清史论丛州县初仕小补拿破伦林肯苏格拉底中日战辑选录

贪玩中文网 www.tanwanzw.com,最快更新通鉴胡注表微最新章节!

    校勘为读史先务,日读误书而不知,未为善学也。吾昔撰《元典章校补释例》,曾借《元典章》言校勘学,综举校勘之法有四:曰对校,以祖本相对校也;曰本校,以本书前后互校也;曰他校,以他书校本书也;曰理校,不凭本而凭理也。胡身之精校勘学,其注《通鉴》,名《音注》,实校注也。其自序言:“咸淳庚午,延平廖公礼致诸家,俾雠校《通鉴》,以授其子弟,为著《雠校通鉴凡例》。”今其例不传,然由注中钩稽,尚可窥其所用之方法,以理校为多,他校次之,用本校、对校者较少。然其所谓理校,非只凭空想,而多由追忆,故以现存宋本勘之,往往奇中,与对校无异。其他校之详者,则几于考证学范围矣。兹以次述之,皆校勘学常识也。

    周显王十七年,秦大良造伐魏。

    注曰:《索隐》曰:“大良造即大上造。”余谓大良造,大上造之良者也。按《史记·秦纪》:“孝公十年,卫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又按《六国年表》,秦孝公之十年、显王之十七年所谓“大良造伐魏”,即卫鞅将兵也。但大良造之下,当有“卫鞅”二字,意谓传写《通鉴》者逸之。(卷二)

    校勘当先用对校法,然对校贵有佳本。身之释《通鉴》二十年,初稿丁乱散失,乱定复购新本注之,又十年而成。据《舒阆风集》一,言:“丙子兵祸,自有宇宙,宁海所未见。”则身之所藏各本《通鉴》,恐已随注稿俱毁。故今见于注中者,只有蜀本,其称杭本者仅一见,馀俱云“某字当作某”,而不明著为何本,盖从乱后追忆,非持本相对也。如此条云:“大良造之下,当有‘卫鞅’二字。”现存涵芬楼影宋本,正有此二字。然身之此条所用是理校兼他校,而非对校也。

    秦昭襄王五十二年,荀卿曰:“商之服民,所以养生之者,无异周人。”

    注曰:以上下文观之,商周二字,恐或倒置。(卷六)

    此条是纯理校。今本《荀子·议兵篇》,与《通鉴》所引者不殊,《通鉴》“殷”作“商”避宋讳耳。而身之以为商、周二字,恐或倒置,意别有在也。荀子言“所以养生之者,无异周人”,谓待新服之民,无异周人也。身之欲易为“无异商人”,则谓无异其在故国时,盖深感变于夷,不若仍为夏也。其说甚美,然无所据,故谓之纯理校。同时谢叠山与留梦炎书有曰:“殷之亡也,多士多方,依然不忘旧君者三十年。成王周公以忠厚之心,消其不平之气,曰‘商王士’,曰‘有殷多士’,曰‘殷逋播臣’,未敢以我周臣民例视之。太平君相待亡国臣民,何如此其厚也!”此即身之之意,盖宁为亡国遗民,亦不愿为异国新民也。

    秦二世元年,陈守尉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不胜,守丞死,陈胜乃入据陈。

    注曰:师古曰:“守丞,谓郡丞之居守者。一曰郡守之丞,故曰守丞。”原父曰:“秦不以陈为郡,何庸有守,守谓非正官,权守者耳。”余按秦分天下为郡县,郡置守、尉、监,县置令、丞、尉。原父以此守为权守之守,良是。《迁、固二史》作“守令皆不在”,此作“守尉皆不在”,盖《二史》“令”下缺“尉”字,而《通鉴》“尉”上缺“令”字也。(卷七)

    此以《迁、固二史》校《通鉴》,所谓他校法也。

    汉文帝二年,罢卫将军。

    注曰:按《班·纪》,诏曰:“朕既不能远德,故悯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设备未息。今纵不能罢边屯戍,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通鉴》传写,逸一“军”字耳。(卷一三)

    以《班·纪》校《通鉴》,亦他校法。

    汉成帝绥和元年,莽母病,公卿列侯遣夫人问疾,莽妻迎之,衣不曳地,布蔽膝,见之者以为僮使,问知其夫人。

    注曰:此下依《汉书》,有“皆惊”二字,文意乃足。他本皆有此二字。(卷三二)

    此先用他校,而後用对校。身之乱後重注《通鉴》成,曾至鄞留袁氏塾,当为借观藏书。“他本皆有此二字”云云,盖注成后得见他本,续行添入者也。他本指诸宋本,今涵芬楼影宋本即有此二字,可证身之所据以为重注者,是元燕京兴文署新刊本。此本不知刻于何年,卷首有王磐序。据《元名臣事略》,王磐以至元二十一年致仕,时年八十三矣。《铁琴铜剑楼书目》、《仪顾堂题跋》,均谓“至元二十七年正月,立兴文署,刻《通鉴》”,非也。《元史·世祖纪》:“至元二十七年正月,後立兴文署。”今略去一“復”字,殊乖史实。据《元秘书监志》:“至元十三年十二月,兴文署併入翰林院。”其刻《通鉴》,必在至元十三年以前。是年为丙子,即临安陷没之年。身之乱後所得者,当为此本,故即据以为注,取其通行而易得,犹吾人今日之用苏、鄂两局本也。元末刻《胡注》时,亦用此本正文,故今本《胡注》,仍冠以兴文署王磐序。此事《观堂集林》曾辨之。

    《通鉴》自宋元祐初在杭州镂板後,覆刻者不止一本。若不论其支派,而论其单传,则元祐杭州本为祖本;绍兴初馀姚覆刻元祐本,为第一传;元至元初燕京兴文署覆刻绍兴本,为第二传;元末临海刻《胡注》,即用兴文署本正文,为第三传;清嘉庆末鄱阳胡氏重雕《胡注》,为第四传。因此本王磐序称兴文署新刊《资治通鉴》,遂认《胡注》为兴文署本,是误以第三传为第二传也。光绪间长沙胡元常《刻通鉴全书序》,谓“元初兴文署用胡身之注刊行”,其误即由于此。应作“元末胡身之注用兴文署本正文刊行”,方得其实也。

    汉淮阳王更始元年,初,茂陵公孙述为清水长,有能名,迁导江卒正,治临邛。汉兵起,南阳宗成、商人王岑,起兵徇汉中,以应汉。述遣使迎成等。成等至成都,虏掠暴横,述召郡中豪杰谓曰:“天下同苦新室久矣,故闻汉将军到,驰迎道路。今百姓无辜,而妇子係获,此寇贼,非义兵也。”乃选精兵西击成等,杀之。

    注曰:按临邛在成都西南。述兵自临邛迎击宗成等,非西向也。此承《范史》之误。(卷三九)

    此亦理校,而兼正《范史》之讹。

    汉献帝建安元年,曹操表郭嘉为司空祭酒。

    注曰:陈寿《三国志》作“司空军祭酒”,此逸“军”字。《晋志》曰:“当塗得志,尅平诸夏,初置军师祭酒,参掌戎律。”(卷六二)

    建安二年,司空曹操东征袁術,術闻操来,弃军走,留其将桥蕤等于蕲阳以拒操。

    注曰:贤曰:“蕲水出江夏蕲春县北山。《水经注》云:‘即蕲山也,西南流逕蕲山,又南对蕲阳,注于大江,亦谓之蕲阳口。’”余据《三国志》:“術时侵陈,操东征之,術留蕤等拒操,蕤等败死,術乃走渡淮。”则盖战于淮外也,安得至江夏之蕲阳哉!此盖沛国之蕲县,《范史》衍“阳”字,而《通鉴》因之耳。(卷六二)

    此二条均以《三国志》校《通鉴》,亦他校法。

    魏文帝黄初二年,温公《正闰论》曰:“晋氏失驭,五胡雲扰。宋魏以降,南北分治,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

    注曰:索虏者,以北人辫髮,谓之索头也。(卷六九)

    丰城熊氏校记谓:“元本‘索虏’字空缺,元人为国讳故然。”余谓此特偶然耳。他处“虏”字及“鞑靼”等字,并不空缺,足证元末刊《胡注》时,未尝通勘全书,一一剜避,偶见之认为有碍,遂去之,如《本朝篇》所举二百八十卷之空缺一行,即其例也,因言《胡注》校勘,附识于此。

    晋惠帝永熙元年,散骑常侍石崇。

    注曰:前书侍中石崇,此作散骑常侍,必有一误,盖因旧史成文也。(卷八二)

    此以本书前後互校,所谓本校法也。吴缜《新唐书纠谬》,即用此法。

    晋怀帝永嘉五年,诸名士相与登新亭游宴,周中坐叹曰:“风景不殊,举目有江河之异!”

    注曰:言洛都游宴,多在河滨,而新亭临江渚也。(卷八七)

    此条赵绍祖《通鉴注商》曾有所校勘,曰:“《晋书·王导传》,本作‘有江山之异’,此大概言神州陆沉,非复一统之旧,故诸名士闻之伤心,相视流涕。《通鉴》偶易作‘江河’,注遂为之傅会,乃使情味索然。”又云:“按《世说新语》作‘山河之异’,《世说》是当时人书,愈足见此是大概说也。”

    “江河”《世说新语》作“山河”,《太平御览》一九四所引同。《晋书·王导传》,宋本作“江河”,明监本及汲古阁本、清殿本均作“江山”。赵君读误本《晋书》,先入为主,故以“江山”为是,以“江河”为情味索然。不知温公、身之所据之《晋书》,自作“江河”,何得谓《通鉴》偶易!又何得谓《胡注》傅会!校书当蓄异本,岂可轻诬古人!假定《世说》原文果作“山河”,改易之者亦是《晋书》而非《通鉴》。赵君既诬《通鉴》,又诬《胡注》,皆株守一书,不讲求异本之过也。至谓《世说》是当时人书,亦有语病。《世说》是当时人书,吾人所见之《世说》不是当时人本,盖不知几经传写矣,特辨之以为轻于立言者戒。

    晋成帝咸和三年,监军部将李根,请筑白石垒。

    注曰:是时同盟诸将,无监军事者,窃意李根盖郗鉴军部将也。前史既逸“郗”字,后人遂改“鉴”为“监”。(卷九四)

    晋安帝义熙二年,秃髪傉檀求好于西凉,西凉公暠许之。沮渠蒙逊袭酒泉,至安珍。

    注曰:安珍,即汉酒泉郡安彌县也。后人从省书之,以“彌”为“弥”,传写之讹,又以“弥”为“珍”。(一一四)

    右二条均理校,其说甚精。

    晋恭帝元熙元年,刺刘道怜司空出镇京口。

    注曰:刺者,“敕”字之误也。“司空”之上,又当逸“以”字。(一一八)

    此条亦理校,然涵芬楼影宋本,“刺”字正作“敕”字,是与对校无异。严衍《通鉴补》乃讥之曰:“按《宋书·道怜传》:‘高祖平定三秦,方思外略,徵道怜还为侍中,都督徐、兖、青三州扬州之晋陵诸军事,守尚书令,徐、兖二州刺史。元熙元年,解尚书令,进位司空,出镇京口。’则《通鉴》于‘刺’字之上,逸‘以徐兖二州’五字,‘刺’字之下逸‘史’字,‘道怜’之下逸‘为’字,遂使读者疑而不解。此特传写之误,非温公之意也。而胡身之立意不改《通鉴》原文,每每将错就错以解之,其误人不浅矣。今特从本传改正”云。按严氏所用者是他校法,身之所用者是理校法,各有攸当。谓身之“将错就错”,身之不任也。惟身之不改原文之例甚严,可于严氏之讥评证之。夫严氏之所讥,即吾人之所善,此则两家治学方法不同耳。

    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安定胡叟有俊才,魏主以为虎威将军,赐爵始後男。

    注曰:按地名无始復。《汉书·地理志》,越巂郡有姑復县,或者“始”字其“姑”字之误乎。(一二三)

    此理校与他校并用。《魏书》五二称:“胡叟善为典雅之词,又工鄙俗之句。”叟固白话文学家也,故曰“有俊才”。李越缦盛称之,曰:“胡叟箕颍风流,去人不远,密雲岩邑,有此寓公,宜入《隐逸传》,虽赐散勋散爵,未尝一日仕。魏收以其与赵逸等俱来自他国,遂以同传,然叟未尝受姚氏及沮渠氏官也。”语见《越缦堂日记》卅七。叟盖北人之不肯仕于夷者。

    元嘉二十九年,鲁爽至长社,魏戍主秃髠幡弃城走。

    注曰:秃髠,恐当作秃髮。鲁爽父子兄弟先居长社,以南兵来,声势既盛,秃髮幡恐其有内应,故不能守而走。(一二六)

    此虽理校,然《宋书》七四《鲁爽传》,正作秃髮,则兼用他校也。

    宋明帝泰始二年,兖州刺史殷孝祖之甥、司法参军葛僧韶,请征孝祖入朝。

    注曰:据《南史》,“司法参军”当作“司徒参军”,“请”下当有“徵”字。(一三一)

    此据《南史》三九《孝祖传》。以为“请”下当有“徵”字,他校法也。然今本正文已有“徵”字,则刻板时照注添入者耳。葛僧韶《南史》作荀僧韶,《通鉴》据《宋书》八六《孝祖传》作葛僧韶。僧韶是颍川人,恐当作荀,荀固颍川著姓也,身之偶未及举正耳。

    齐武帝永明八年,魏帝曰:“朕赖蒙慈训,常亲致敬。今昊天降罚,人神丧恃,赖宗庙之灵,亦辍歆祀。”

    注曰:“赖”蜀本作“想”,当从之。否则“赖”字衍。(一三七)

    此所谓对校法也。蜀本即《释文辨误》所称之费本,南宋初,蜀广都费氏进修堂刻,于正文下附音释,俗称“龙爪通鉴”,《皕宋楼藏书志》所误为北宋本者也。身之重注《通鉴》时所用以校新本者,大抵皆此本。长洲章钰氏校记,谓“胡氏又有注明传写本者”,非也。《注》只言“《通鉴》传写有误”,非谓其所据者为“传写本”也。如本篇所举十三卷之罢卫将军一条是。

    齐东昏侯永元二年,萧懿遣裨将胡松李居士帅众万馀屯死虎。

    注曰:杜佑《通典》曰:“死虎地名,在寿州寿春县东四十馀里。”以此证之,足知宋明帝泰始三年,刘破刘顺于宛唐,宛唐即死虎,字之误也。(一四三)

    以《通典》校《通鉴》,亦他校法。泰始三年,应作二年。

    梁武帝天监三年,上遣宁朔将军马仙琕救义阳。仙琕兵势甚锐,元英结垒于上雅山。

    注曰:上雅山当作士雅山。据《水经注》,义阳之东有大木山,即晋祖逖将家避难所居也。逖字士雅,后人因以之名山。(一四五)

    此本理校,以《晋书》六二《祖逖传》字士稚,而证当作士稚山也。据丰城熊氏校记,则此条正文及注,备极纠纷,略言之,则元本正文误作“十雅”,故注谓当作“士稚”,今鄱阳胡氏覆刻元本正文误作“上雅”,《注》又误作“士雅”,所谓理丝而棼也。

    梁武帝普通六年,魏高平镇人胡琛反,遣其大将萬俟丑奴、宿勤明达等寇魏泾州。

    注曰:“萬”当作“万”,音莫北翻。俟,渠之翻。万俟虏複姓,《北史》曰:“万俟,其先匈奴之别也。”(一五〇)

    万俟之“万”,不当作“萬”,犹之党项之“党”,不当作“黨”。此为校勘常识,初学不可不知也。

    梁武帝大同元年,东魏太州刺史韩轨等攻潼关。

    注曰:按《韩轨传》为秦州刺史。又考魏收《志》,东魏置秦州于河东,领河东、北乡二郡。史盖误以“秦”为“泰”,缘“泰”之误,又以“泰”为“太”。(一五七)

    此亦校勘常识。

    梁简文帝大宝元年,祖皓起兵广陵,杀董绍先。皓,暅之子。

    注曰:祖暅见一百四十七卷武帝天监十二年。诸本作“暅之之子”者,衍一“之”字。(一六三)

    此用本校法。以本书一百四十七卷之祖暅,证一百六十三卷之祖暅,不作“暅之”也。诸本指诸宋本。可见校书当蓄异本,不可囿于一书。然“诸本”二字,全注仅一见,此是身之重注《通鉴》时追忆所及,不能指定为何本也。今涵芬本亦衍一“之”字。天监十二年,应作十三年。

    梁元帝承圣三年,魏宇文泰命侍中崔猷开回车路以通汉中。

    注曰:按《北史·崔猷传》:“泰欲开梁汉旧路,乃命猷开通车路,凿山堙谷,五百馀里,至于梁州。”此特因旧路开而广之以通车耳。前史盖误以“通”字为“迥”,传写者又去其傍为“回”也。(一六五)

    此亦校勘常识。

    陈宣帝太建三年,齐琅邪王俨,欲杀和士开,令治书侍御史王子宜表弹士开罪,请禁推,侍中冯子琮杂佗文书奏之,帝主不审省而可之。

    注曰:“主”字衍。据《北齐书·琅邪王俨传》云“後主不审省而可之”。《通鉴》就旧史删润,以成一家言,本云“帝不审省而可之”,书吏缮写,因旧史之文,遂衍“主”字。杭本作“齐主”。(一七〇)

    《北齐书》作“後主”,《通鉴》误本作“帝主”,身之以为“主”字衍,此他校参用理校也。然《通鉴》杭本实作“齐主”,故注末复添入一句,盖注成後始得见杭本也。其实作“齐主”者长,他校费力而未必中,不如对校之省力而得其真,往往如此。然未得祖本以前,只可用他校。此条所谓杭本,《通鉴》祖本也,亦全注仅一见。颇疑身之所见之杭本为一残本,或非自有之书,故注中少及之。然今涵芬本亦作“齐主”也。

    太建九年,齐上皇度河入济州,幼主禅位于大丞相任城王湝,又为湝诏:尊上皇为无上皇,幼主为宋国天王。

    注曰:齐氏于倾危之际,不应改国号为宋,“宋国”当作“宗国”。(一七三)

    此亦纯理校。为谈允厚《通鉴补后序》及赵绍祖《通鉴注商》所讥,曰:“《北齐书·帝纪》本作‘守国天王’,《通鉴》误‘守’为‘宋’,胡氏不考而妄为之说。”夫《北齐书》非僻书,且前条才用之,身之岂未之见!因其所误者为宋国,复有感于幼主,故曰“宋国当作宗国”,其志亦可哀已!顾千里序《通鉴刊误补正》,谓“梅虽熟乙部,间有望文生义,乃违本事”,即指此类。不谙身之身世,不能读身之书也。身之身世于《出处篇》详之。

    太建十二年,十二月癸亥,周诏诸改姓者宜悉复旧。

    注曰:宇文泰以诸将补九十九姓,见一百六十五卷梁元帝承圣三年。上书十二月庚辰,此书癸亥,自庚辰至癸亥,四十四日,庚辰必误。按长曆,周陈十二月皆壬子朔,恐是丙辰。(一七四)

    此亦理校。壬子朔不能有庚辰,然癸亥是十二日,丙辰是五日,庚申是九日,安知庚辰非庚申之误邪!

    隋炀帝大业十二年,隋将帅败亡者相继,唯虎贲中郎将蒲城王辩数有功。

    注曰:按隋官制,无中郎将。《王辩传》:“自鹰扬郎将迁虎贲郎将。”中字衍。(一八三)

    隋讳中,可以理校知其误,更以《王辩传》证明之,则兼用他校也。

    唐高祖武德四年,褒州道安抚使郭行方攻萧铣鄀州,拔之。

    注曰:褒州当作襄州,详见《辨误》。(一八九)

    此亦理校。据此则《通鉴释文辨误》似撰在《音注》之前,然《辨误序》在《注序》後二年,盖撰《注》时即预备撰《辨误》,非《辨误》撰在《注》前也。赵绍祖《通鉴注商》于光武帝建武十五年条,谓“《释文辨误》撰在《音注》之前”,非是。

    武德九年,命长孙無忌、李靖伏兵于幽州以待之。

    注曰:幽州当作豳州。自渭北北归,归路正经豳州,此史书传写误耳。开元十三年,以“豳”字类“幽”,改曰邠州,则当时亦病此矣。(一九一)

    此亦理校。

    武后万岁通天元年,以春官尚书梁王武三思为榆关道安抚大使。

    注曰:榆关在胜州界,与突厥接,非所以备契丹也。营州城西四百八十里,有榆关守捉城,所谓临渝之险也。“榆”当作“渝”。史于此以后多以“渝”作“榆”,读者宜详考。(二〇五)

    榆关在北,以备突厥;渝关在东,以备契丹。史家传写,往往混淆无别。此校勘也,而几于考证学范围矣。

    唐中宗景龙三年,三月戊寅,以太常卿郑愔为吏部尚书、同平章事。

    注曰:案下书“吏部侍郎、同平章事郑愔。”又考《新书·本纪》,是年是月是日,书“太常少卿郑愔守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则知传写《通鉴》者误以侍郎为尚书也。(二〇九)

    此条本校与他校兼用。

    唐玄宗开元十三年,太子嗣谦更名鸿;徙郯王嗣直为庆王,更名潭;陕王嗣昇为忠王,更名浚;鄫王嗣真为棣王,更名洽。

    注曰:读《通鉴》至此,可以知前此“嗣直”之误为“嗣真”矣。(二一二)

    嗣直帝之长子,嗣真帝之第四子。而前卷云“嗣真上之长子”,读至此知其误矣。此所谓本校法。

    唐玄宗天宝十载,户部郎中吉温,见禄山有宠,附之,约为兄弟。说禄山曰:“李右丞相虽以时事亲三兄,不必肯以兄为相。”

    注曰:天宝元年,改侍中为左相,中书令为右相。李林甫时为右相,中书令之职也,“丞”字衍。安禄山第三。(二一六)

    此理校法。

    天宝十一载,秋八月乙丑,上复幸左藏,赐群臣帛。

    注曰:蜀本作己丑,当从之。八载已尝幸左藏,赐群臣帛矣,故此书“复”。(二一六)

    此对校法。是年八月乙亥朔,无乙丑。己丑是十五日,今涵芬本亦作“己丑”。

    唐代宗大曆四年,涪州守捉使王守仙,伏兵黄草峡。

    注曰:《水经注》:“涪州之西,有黄葛峡,山高险绝,无人居。”意即此峡也。按杜甫诗有“黄草峡西舡不归”之句,注云:“黄草峡在涪州之西。”(二二四)

    以唐人诗句,证《水经注》传本之误字,亦他校法也。

    唐德宗建中三年,二月癸卯,李纳遣其判官房说,以其母弟经及子成务入见。

    注曰:《通鉴》本文作癸卯,然自上文二月戊午,推至下文三月乙未,其间不容有癸卯,当作己卵。(二二七)

    此亦理校。然可知其误,不易知其为何误。本年二月甲寅朔,戊午五日;三月癸未朔,乙未十三日。然从二月戊午,推至三月声癸未朔,中间有癸亥十日、丁卯十四日、癸酉二十日、己卯二十六日。曰“当作己卯”,安知非癸亥、丁卯、癸酉乎!非更有他证,不能信为己卯也。

    唐德宗贞元元年,马燧谓李怀光守将曰:“汝曹自禄山已来,徇国立功,四十馀年。”

    注曰:天宝十四载,安禄山反,郭子仪、李光弼皆以朔方军讨贼,立大功。其後回纥、吐蕃,深入京畿,诸镇叛乱,外禦内讨,亦倚朔方军以成功。至是年凡三十一年,今曰“四十馀年”,“四”字误也,当作“三”。(二三二)

    此理校也,亦几于考证学矣。

    唐懿宗咸通三年,仍发许、滑、徐、汴、荆、襄、潭、鄂等道兵各三万人。

    注曰:各三万人,则八道之兵为二十四万,不既多乎!疑“各”字误,否则“万”字误。蜀本作“合三万人”,良是。(二五〇)

    此对校法。

    唐昭宗天复元年,给事中韩偓言:“帝王之道,当以重厚镇之,公正御之。至于琐细机巧,此机生则彼机应矣,终不能成大功,所谓理丝而棼之者也。况今朝廷之权,散在四方,苟能先收此权,则事无不可为者矣。”上深以为然,曰:“此事终以属卿。”

    注曰:呜呼!世固有能知之言之,而不能究于行者,韩偓其人也。(二六二)

    据此注是身之有憾于韩偓,此鄱阳胡氏覆刻元本臆改注文之误也。王深宁晚岁自撰铭曰:“其仕其止,如偓如图。”图者司空图,偓即韩偓。吾始疑深宁与身之同境遇,深宁以偓自况,而身之对促独有微词,苦思不得其旨,固不疑注之被妄改也。偶阅丰城熊氏校记,云:“元本‘而不能’作‘而不行’,‘行’字句绝,校者误连下读,故臆改‘行’字为‘能’,而不知其义大反矣。胡注岂詈偓,偓岂有可詈哉!如此校书,真是粗心浮气”云云。乃恍然注之被改,而非身之果有憾于偓也。鄱阳胡氏覆刻《通鉴》,主其事者为顾千里,著名之校勘学者也,而纰谬若此。夫无心之失,人所不免,惟此则有心校改,以不误为误,而与原旨大相背驰,熊氏诋之,不亦宜乎!且陈仁锡评本不误,而覆刻元本乃误,不睹元刻,岂不以陈本为误耶!顾氏讥身之望文生义,不知身之望文生义,只著其说于注中,未尝妄改原文也。顾君覆刻古籍,乃任意将原文臆改,以误後学,何耶!事关尚论古人,不第校勘而已,故不惜详为之辩。

本站推荐:军婚毒爱庆余年黄四娘家花满蹊周天子毒妻不好当重生之侯府嫡女超级兵王资治通鉴纲目[文白对照]皇家小娇妃三国好孩子

通鉴胡注表微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贪玩中文网只为原作者陈垣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陈垣并收藏通鉴胡注表微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