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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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意淫着,突然间嗅到一股奇异的香味,顿时浑身酥软,心神俱醉,极是舒服,不由得迷糊起来。

    身后隐藏在浓密竹林的小径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公蛎连忙钻入草丛。

    这间客房隔壁便是前朝巨富石崇的金谷园,不过已经破败多年,虽依稀可看到当年的奢华,但早已风光不在。公蛎住在这里,自然不是为了欣赏金谷园的夜色,而是因为他无意发现的一个秘密:隔壁园子深处里竟然隐藏着一个民间教坊,两个性格暴躁的肥硕中年女人带着十二个年方二八的妙龄女子在此习练舞蹈器乐。

    邙岭背山面河,地势开阔,土层深厚,历来被认为是死后长眠的理想之地,民间素有“生在苏杭,死葬北邙”之说,多有厚葬之古墓,因此刘铿乍然在此处看到棺椁,心惊之余还有些窃喜。

    秋高气爽,层林尽染,洛阳城外邙岭红叶似火,景色迷人。

    谁知那只兔子竟然没逃走,比刘铿更快,猛窜上来,一口吞了珠子。刘铿急道:“你个畜生,还跟我争?”一脚将兔子踢到一边。

    刘铿越追越勇,早已忘了留意周围的方位。兔子被追得走投无路,竟然将脑袋扎在一处荒草丛中,露出个短尾巴不住摇摆。

    五条光柱合一,照在茧子一样的刘铿身上。一盏茶工夫,刘铿的身体渐渐瘪了下去,地面恢复正常。

    打定主意,公蛎翻身下床,忽然传来一声娇呼,声音虽小,却十分清晰。公蛎心神一阵激荡,跃上房梁,从后墙的天窗钻了出去。

    ※※※

    刘铿虽然觉得红色棺材有些诡异,但见这么一颗珠子,便足够自己一生衣食无忧,不由动了心思,丢下兔子,嘴里念叨道:“不知道您的名字,打扰了……小的决不贪心……”慢慢靠近棺椁,伸手去取最大的那颗珠子。

    两人四下寻找。清瘦男子见草丛浓密,摆手道:“算了,明天再找。快到子时三刻了,你们手脚要麻利点。”

    “还没有……”

    第二天开门鼓一敲,公蛎便红着一双小眼睛急匆匆结账,跌跌撞撞离开了云来客栈,再也不愿想起昨晚的情形。

    被子下,竟然是一具穿着红色舞衣的完整骨架,但是颅骨被打碎,留下许多骨头碎片。

    闭门鼓敲过,华灯渐熄,喧闹的城市慢慢陷入沉寂。

    猎户刘铿却顾不得周围的美景,他正发足了力追赶一只肥美的大兔子。及至午时,一人一兔越跑越远,眼见兔子已经跑得乏力,扑腾腾钻入前面一片黑松林中不见了。

    再一留心,果然,棺椁旁边摆着一些陪葬的器具和珠宝。特别是棺椁前,有几对又圆又大的珠子,晶莹剔透,发出幽幽的绿光。

    公蛎的鼻子似乎有些失灵,什么味道也嗅不到。本想撤了,却见那男子和妇人已经不在,对面的门大开着,公蛎一阵心痒,飞快挣出缝隙,恢复人身,从大门走了进去。

    拐过狭窄的石峰,前面豁然开朗,原来是一处天然的洞穴,有三间上房大小,顶部竟然还有阳光射入,刚好形成五条光柱。而光柱围绕的中间,摆放着一个巨大的红漆厚木棺材。

    公蛎曾几次午夜潜入金谷园偷窥,但他生性胆小,视力又差,只敢远远观望,始终没看清她的模样。但是公蛎心中认定,她一定温柔善良、貌若天仙,因为只要闻到她身上的味道,公蛎便觉得身心愉悦,天地澄澈,仿佛一切污浊凡俗之气荡然无存。

    兔子的灰色皮毛忽然变成了红色,痛苦地翻滚了几下,瞬间皮毛化尽,只剩下一具骨架,并随之化为齑粉。它吞下的那棵珠子,完好无缺地滚了出来,却非什么宝贝,而是一个死人的眼珠子!

    无数红色菌丝源源不断地从棺木上探出,将刘铿裹得像个虫茧,在意识即将丧失的那一刻,刘铿听到两人的说话声:

    刘铿忍住剧痛,拔脚而出,转身往后逃去,迎面看到两个青面獠牙的鬼脸面具,接着一股浓郁的香味袭来,浑身一麻,仰面倒下。

    桌上的蜡烛即将燃尽,只剩下一点点的灯头歪在蜡油中,眼看便要熄灭。白色小床仍是一个挨着一个,上面盖着大红的被子,但极其安静,连女孩儿们的呼吸声也听不到。

    原来是一颗精致的红色珍珠,有拇指大小。公蛎一眼便断定这颗血珠品质上乘,价值不菲,遂一口叼了来,据为己有。

    清瘦男子道:“她们还好吧?”

    男子盯着墙面挂着的沙漏,烦躁道:“算了,先打理好这些再说。”

    女孩儿们的低呼声越来越清晰,似乎有人在哭泣,空气中传递着一种恐惧和绝望的气息,公蛎突然感觉到一阵不安,身上的鳞片耸了起来,发出轻微的摩擦声。

    公蛎很讨厌他身上浓重的松香气味,屏住呼吸跟在他身后,潜入房角草丛中。

    三更鼓敲响,公蛎将身体盘曲起来,伸长脖子去探寻丁香女孩儿的味道,却嗅不到任何气息。

    沙漏上端的沙子终于一粒不剩。男子从怀里淘出一个纸包,将里面的粉末缓缓抖在蜡烛的火焰上,爆出一些亮晶晶的火星。两人忙掩住口鼻。

    清瘦男子凝望了片刻,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递给高个子:“尽快处理,免得发生变故。”一个小东西被不小心带了出来,骨碌碌滚进草丛,落在公蛎的脚边。

    公蛎拿出抽屉的蜡烛趁着没灭的灯头点上,房间里顿时亮了起来。

    公蛎忘了自己身为人形,“嗷”一声大叫,一头朝着竹楼的缝隙钻去,撞得竹楼一阵摇晃,脑袋碰得生疼,转而恢复原形,箭一般地逃走了。

    后面高个子男子躬身道:“都在。”

    公蛎绕到房屋后面,挤进墙面的缝隙里,勉强可以看到里面的情景,身体却留在外面。

    刘铿迟疑了下。前面便是邙岭有名的“迷魂谷”。迷魂谷位于邙岭两道山梁之间,山谷狭长,终年浓雾不散,长满了毫无辨识度的黑松树,便是经验最为丰富的猎人来了这里也总是迷路,有的甚至困上多日走不出去,因此周围猎户谈之色变,打猎都绕着走。

    十一个小床,全是女子骸骨,骸骨上还裹着红色的舞衣,颅骨要么是碎的,要么有一个拳头大的洞,像是用什么工具砸的。

    公蛎几乎傻了,愣怔了半晌,又去揭开第一个看到的那具——骸骨的左手手腕上,一条精心编织的金丝线系着一个小铃铛,原本葱段般的手指变成了森森指骨,平静地放在腿骨旁边。

    “发动一切关系,一动要找到他。”

    他蹑手蹑脚走到那个位于角落、有些婴儿肥的女孩儿床前。

    云来客栈最为偏僻的客房迎来了今年的第一位客人公蛎。他躺在一张简陋的竹席上,在黑暗中悠然自得地摇晃着二郎腿,支着耳朵听着墙外的动静。

    也不知过了多久,公蛎醒了过来,将嘴角长长的涎水吸回肚子里,才想起今晚的正事儿:专门来看美人儿,怎么就睡着了呢。

    情急之下,刘铿倒也头脑清醒,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用尽全力朝脚下地面乱划一通。被斩之处,冒出一股股腥臭的血水,发红的腿脚瞬间变黑,像是被烧焦了一般,随之发出强烈刺痛。

    公蛎正陶醉地嗅着女孩儿的香味,看着离自己最近的那个带着点婴儿肥的女孩儿,一只白|嫩的小手垂落下来,手腕上系着一条金丝线,上面挂着一个小铃铛,肤若凝脂,指如柔荑,恨不得舌头伸过去舔一舔。

    公蛎倒没什么坏心,不过是无所事事加上年少好色而已。试想,有机会偷窥下女孩儿的饮食起居,每晚嗅着女孩儿特有的体香、听着她们的娇笑声入眠,实为人生一大乐事,自然无人能抵挡诱惑。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过来。前面一个身材清瘦的,在舞池边缘站定,看着竹房,沙哑着声音道:“怎么样了?”他的脸上竟然带了一个咧嘴大笑的昆仑奴面具,看起来很是滑稽,而且声音非常怪异,听起来像捏着嗓子说话一般。

    既然恢复了人形,这灯光总是要的,虽然公蛎觉得没有灯光看得更清楚。

    遵循世人的生活规律,不得以异能投机取巧,是得道的非人混迹尘世约定俗成的规矩——可是公蛎实在忍不住了。他如今已经身无分文,过了今晚便不能住云来客栈,若就此再也见不到那群小美人儿,实在不甘心。

    高个子笑道:“您放心,保证万无一失。”恭送清瘦男子走了,转身去轻叩竹楼的房门。

    房门开了,一个浓妆艳抹的高壮妇人探出头来,朝周围看了看,满面焦急地俯在男子耳边说了句什么,一把拉他进去,随即关上了房门,差点夹到公蛎的脑袋。

    公蛎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吓得慌忙盖上,夺门而出。走到门口,又觉得蹊跷,回身战战兢兢将其他被子也揭开了看。

    公蛎的眼神略过一排高耸的胸脯,早忘记了那个丁香女孩。男子清点了一番,皱眉道:“少了一个?”妇人拍着最里面那个空着的柏木小床,恨恨道:“放心,她走不远,已派人找去了。”

    刘铿大喜,丢掉棍子扑了过去。不料草丛忽然塌陷,刘铿抱着兔子骨碌碌滚了下去。

    屋里的景象果然香艳,十一个女孩儿并排躺着在小床上,一动不动,好像已经睡着;皆是一袭薄若蝉翼的红色贴身舞衣,露出圆滚滚的肩头和手臂,丰腴的身体玲珑有致,煞是喜人,倒是那些未经刷漆的柏木床板,白森森的甚是煞风景。

    公蛎仍没探寻到丁香花女孩儿的气息,心里巴望着两人赶紧离开。

    没追几步,便见兔子正窝在一块大石后喘气,一见刘铿追来,吓得猛然一跳,往山谷深处逃去。

    月光如水,撒在金谷园角落一处宽阔的下沉式圆形场地上。据说这里是当年石崇招待密友时的舞池,如今汉白玉铺就的地面已经斑驳风化,裂纹遍布,周围十二个雕刻精致的小型灯塔只有三个还勉强保持着原样,其余的已经成为一堆乱石。而对面的供客人观景的飞檐亭台已经塌了半边,残破的琉璃瓦微微反光,在月影下如同一个巨大怪兽的牙齿。

    刘铿到底年轻少壮,见此时天高云淡,阳光明媚,心里不信邪,略一踌躇,跟着钻了进去。

    高个子迟疑道:“似乎觉察到了点什么,有些不安。刘妈正在安抚。”

    金谷园废弃多年,花草绿篱疯长,树木密不透风,周边居民竟然无一察觉。也只有公蛎,凭借非同常人的嗅觉和听力,察觉到这个秘密。

    正在一个个探寻,并想象自己左拥右抱的香艳情景,公蛎突然发现女孩儿少了一个。公蛎最喜欢的那个,有着丁香花一样味道的女孩儿,今晚似乎不在。

    只是棺木前头,又多了一对晶莹剔透的珠子。

    鲜红的被子连头带脸地蒙着,只在被头露出一头青丝。公蛎激动得心砰砰直跳,小声念叨道:“好妹子,你别生气,我决不亵渎了你,我只是想看看你睡着的样子……”一边慢慢揭开了被子。

    今晚也是如此。万籁俱寂之时,公蛎探出舌尖,分辨着伴空气中的脂粉香味。十二个女孩儿每人都有不同的气味,有的浓郁,有的清冽,有的像花香,有的是果香;有一个总是满身的汗味,不知道是不是多日没洗澡了;还有一个有些狐臭,公蛎最不喜欢……

    这是女孩儿夜间练功的地方,但今晚却空无一人。对面有一个下面架空的简易竹楼,是用来日常起居的,此时飘出些香甜滑腻的味道。公蛎不由大喜,提起全身心的力量,如同一片羽毛划过舞池冰冷的地面。

    在洛水“洞府”的石壁上,有一株野生的丁香,每年初夏,便开出一串串淡紫色的花朵,香气四溢;及至仲夏,尚未枯萎的花瓣儿随风落在水面和堤岸上,犹如铺上一层花毡。公蛎常常衔起那些带着芬芳的花瓣,将原本简陋污浊的洞府装饰得诗情画意,或在午后的树荫下,吐着泡泡追逐水草间的那一抹紫色,简单而快乐。

    刘铿摔得头晕眼花,愣怔了一会儿,见里面隐隐有光线,不由好奇,爬起身来往里面走去。

    当然,公蛎是一条小水蛇。为了一窥少女香闺,他露出原形——身长不足一丈,蛇头碧青,橄榄色的身体上布满均匀细腻的鳞片,在黑暗中发出幽幽的微光。

    刘铿吓得一身冷汗,拔脚欲逃,却发现双脚被牢牢抓住,低头一看,不知何时,双脚连同脚下的地面已经变成了同棺木一样的红色。而且红色如同苔藓菌丝一样正在往上蔓延,很快行之小腿。

    “怎么会有人闯进来?那条血脉异常的小蛇,找到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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