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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试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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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大块头与我无关。不论是过去还是将来,他从来都与我无关,至少是以前。

    当时我在中央大道区,相当于洛杉矶的“哈莱雷姆区”,是仅有的几个“混合”街区中的一个,那里有分别招待黑人与白人的店铺。我要找一位名叫汤姆·阿雷斯蒂的矮小希腊理发师,他老婆希望他回家,并且愿意花点小钱雇人找他。这是很好办的差事。汤姆·阿雷斯蒂又不是黑帮混混。

    我看到那个大块头站在谢米的店门口。那是一家只欢迎黑人的店,一楼是酒吧,二楼是赌场,不是什么高级场所。他抬头望着霓虹招牌上七零八落的字,一脸痴迷,就像仰望自由女神的新移民,好像历经千辛万苦,跋山涉水,终于来到这里似的。

    他不只是个大块头,简直就是个巨人,看起来足足有七英尺高。穿着打扮很新潮,是我见过的大块头里风格最混搭的一个。

    栗色打褶裤,灰色粗布外套,扣子像白色的台球,棕色麂皮皮鞋,里面的白色带毛小羊皮翻在外面。他穿着咖啡色衬衫,系黄色领带,胸前别着一朵怒放的红色康乃馨。鲜绿得像面爱尔兰旗子的手帕仔细叠成三个尖角插在上衣口袋里,插在康乃馨正下方,露出一大截在口袋外面。中央大道上打扮成什么样子的人都有,但是他的体积,配上那身打扮,看起来大概就跟天使蛋糕上爬着的蜘蛛一样显眼。

    他往前走去,推门进了谢米的店。两扇腰门还没合上,就有个人从里面被丢了出来,摔在污水坑里,发出一记像受伤的老鼠似的叫声。那是个头发梳得油亮,穿一身黑西装的年轻黑人。“巧克力”色,就像加了薄薄一层奶油的咖啡————我是指他脸上的肤色。

    到那时为止,一切都不关我的事。我看着那个年轻黑人沿着墙慢慢爬开。接下来没有发生什么事,于是我犯了一个大错。

    我沿着人行道走过去,走到可以稍稍推开两扇腰门的地方。我推开一条刚刚够往里面瞄一眼的缝,但已经太明显了。

    一只大得可以让我一屁股坐上去的手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拎进门内,拉着我上了三级台阶。

    一个低沉柔和的声音在我耳边说:“有黑鬼在这里面,兄弟。你能不能想想办法?”

    我拼命从他身边挣脱,想站稳脚跟。我身上没带枪,因为找一位矮小的希腊理发师似乎并不需要带枪。

    他又一把抓住我的肩膀。

    “这里不欢迎你。”我很快说。

    “别这么说嘛,兄弟。贝拉以前就在这里上班。小贝拉。”

    “你自己上去看。”

    他又把我往上提了三级。

    “现在我觉得很好,”他说,“我不要别人来烦我。你跟我上去,咱们喝一杯。”

    “他们不会招待你的。”我说。

    “我有八年没见贝拉了,兄弟。”他柔声说,完全没意识到他快把我的肩膀捏碎了。

    “她有六年没写信给我,不过她一定有她的理由。以前她在这里上班,你跟我一起上去吧。”

    “好,”我说,“我跟你上去,可是你得让我自己走路,别拎着我。我没事儿,我叫卡尔马迪,我是个成年人,平常自己一个人上厕所,别拎着我。”

    “小贝拉以前在这里上班。”他柔声说,根本没听到我刚才说的话。

    我们一起走上楼,他放开了我。

    吧台后面的角落里摆了一张玩骰子的桌子,还有几张桌子四处散放,几个客人围坐着。一时间,玩骰子的那桌周围那种鼻音浓重的讲话声立时停止,一双双眼睛盯着我们,仿佛盯着异类那样死寂。

    一个穿长袖衬衫,胳膊上套着粉色袜带的黑人大汉斜靠在吧台上,他过去肯定是拳击手,大概除了撞上混凝土大桥之外,什么都揍得过。他慢慢从吧台边挪开,朝我们走过来,微微蜷着身体,自然地摆出要打架的姿势。

    他把大棕手掌放在大块头花哨的胸膛上,看起来像只图钉。

    “白人不准进来,兄弟。这里只招待黑人。抱歉。”

    “贝拉在哪里?”大块头用他柔和低沉的嗓音问道,配上他那张大白脸,和一对深不见底的黑眼珠。

    黑人没笑:“这里没有贝拉,兄弟。没有酒。没有女人。请你离开。请你离开!”

    “把你他妈的手拿开。”大块头说。

    那名保镖犯了一个大错,他揍了大块头一拳。我看他肩膀往下一沉,侧身挥出干脆利落的一拳。大块头连躲都没躲。

    他摇摇头,抓住保镖的脖子。他的动作真是敏捷。保镖企图用膝盖顶他,大块头把他转过来,往下一折,抓住他背后的皮带,皮带立刻断了。大块头索性用巨大的手掌平抓住保镖的脊梁,将他往外一扔。保镖飞过房间,轰的一声撞上对面那道墙。那声巨响大概连丹佛的人都听见了。保镖软软地沿着墙滑下来,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好,”大块头说,“你跟我来喝一杯。”

    我们走到吧台前面,酒保急忙擦台面。其他客人三三两两陆续退场,悄悄走到门口,从没铺地毯的楼梯安静地溜走,只发出极轻微的脚步声。

    “柠檬威士忌。”大块头说。

    我们俩都喝柠檬威士忌。

    “你知道贝拉在哪里吗?”大块头一边用舌头舔留在杯口的酒,一边问酒保。

    “你说贝拉?”酒吧哼着,“最近我没看到她。好久没看到了,先生。”

    “你来这里多久了?”

    “差不多一年了,我记得。差不多一年,先生,差不多……”

    “这里什么时候改成了黑人的场子?”

    “哪里?”

    大块头把一只拳头握紧,拳头大概有水桶这么大。

    “有五年了,”我打圆场说,“这个人不可能认识叫贝拉的白人女孩。”

    大块头看我一眼,好像我才从蛋里孵出来似的。一杯柠檬威士忌并没有让他脾气变好。

    “谁他妈的叫你插嘴来着?”

    我微笑,一个大大的、友善的微笑:“我是刚才跟你一起进来的那个人,还记得吧?”

    他也对我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柠檬威士忌,”他对酒保说,“把你裤子里的玩意儿拿出来,好好服务!”

    酒保手忙脚乱地一边干活,一边翻白眼嫌弃我们。

    这时候场子里空无一人,只剩下我们俩和那名酒保,还有躺在对面墙下的保镖。

    保镖呻吟了几声,身体动了动,翻个身,开始贴着墙角慢慢爬,活像只有一只翅膀的苍蝇。大块头看都不看他一眼。

    “这里跟以前一点儿都不一样,”他埋怨道,“以前这里有个舞台,有乐队,还有几间很可爱的小房间,你可以在里面找乐子。贝拉会好多花样儿。她红头发,非常可爱。我们本来要结婚了,后来他们把我逮走了。”

    我们面前又多了两杯柠檬威士忌。“谁把你逮走了?”我问。

    “不然你以为我过去八年在哪里?”

    “蹲监狱是吧。”我说。

    “没错,”他用根像棒球棍似的大拇指敲敲自己的胸膛,“史蒂夫·斯卡拉,堪萨斯抢劫案就是我干的,四万美金!他们一直追到这儿,才逮住我,我就是他们说的……嘿!”

    那名保镖爬到后门那儿,连滚带爬跑了出去。门锁咔一声锁上。

    “那扇门通到哪里?”大块头问。

    “那……那是蒙哥马利先生的办公室。他是这里的老板。他的办公室在后面……”

    “也许他知道。”大块头用那块爱尔兰旗手巾抹抹嘴,然后小心翼翼地折好放回口袋里。

    “他最好别耍花样。再来两杯柠檬威士忌。”

    他走到骰子桌后面那扇门前,跟门上的锁较劲,然后一块木板便被他扯了下来。他走进去,从身后把门带上。

    谢米的店此刻一片死寂,我盯着酒保。

    “这个家伙不好惹,”我赶紧说,“他会犯浑,想找老情人。以前这里还是白人场子的时候,她在这里上班。后面有没有枪?”

    “我以为你跟他是一伙的。”酒保狐疑地说。

    “我没办法,是他把我拖上来的,我可不想被别人从屋里丢出去。”

    “嘘。我有霰弹枪。”酒保对我还是存有疑心。

    他在吧台后面弯下腰,弓着身体,然后一直保持同样的姿势,眼珠子滴溜溜转着。

    后面房间紧闭的门后传来一声闷响,可能是摔门声,也可能是枪声。就那么一声,然后没动静了。

    酒保和我等了一会儿,我们心里都在猜测那是什么声音,祈祷它不是我们所想象的声音。

    后面那扇门打开,大块头迅速走出来,手里拿了一把柯尔特军用点四五自动手枪。那把枪在他手里简直像把玩具枪。

    他扫视屋内,嘴边的笑容有点神经质,看起来的确像是可以独自犯下堪萨斯城大案的人。

    他很敏捷地走到我们旁边。这么大的块头,脚步却很轻盈。

    “给我站直,黑鬼!”

    酒保脸色苍白,慢慢站直,双手高举,手里是空的。

    大块头搜了搜我的身,然后准备离开。

    “蒙哥马利先生也不知道贝拉在哪里。”他轻声说,“他想用这个玩意儿告诉我。”他摇摇手里的枪,“拜拜了,兄弟们。别忘了你们的鞋!”

    然后他一溜烟儿走了,悄无声息地下了楼。

    我跳到吧台后面,抓起搁在木板隔层上那把锯短的霰弹枪。我不是想用它来对付史蒂夫·斯卡拉,他不关我的事。我只是不希望酒保拿它来对付我。我走到房间另一端,走进后面那扇门。

    那名保镖躺在走廊地板上,手里抓着一把刀,早已不省人事。我把刀子从他手里抽出来,从他身上跨过,推开写着“办公室”的另一扇门。

    蒙哥马利先生在里面,坐在一张小桌子后面,旁边是一扇用木板钉死一部分的窗子。他的身体折叠着,像块手帕,也像根铰链。

    他右手边的抽屉是打开的,那把枪一定是从里面掏出来的,抽屉底下铺的那张纸上还留有一道枪油的痕迹。

    他实在不太聪明,不过以后他也不可能再变聪明了。

    在我等候警方来的那段时间里,什么事都没发生。

    警察到的时候,酒保和保镖都已经跑了。我一直把自己和蒙哥马利先生和那把霰弹枪锁在房里,以防万一。

    负责此案的警察叫海尼,是一个尖下巴、满腹牢骚、动作迟缓的副队长。在总局办公室问我话时,他那两只发黄的手一直交握在膝头上。他的衬衫在领口下方有缝过的痕迹,看起来是个穷酸而诚实的人。

    这已经是一个小时后的事了。他们有记录,对史蒂夫·斯卡拉一清二楚,甚至还有一张十年前的老照片。照片里斯卡拉看起来像块法式小面包,没有眉毛。他们唯一不知道的是他现在的去向。

    “六英尺六英寸半,”海尼说,“两百六十四磅。这么大的个子跑不了多远,尤其还穿了那身花衣服。他在匆忙之中买不了其他东西。你为什么没拿下他?”

    我把照片还给他,哈哈大笑。

    海尼伸出一根发黄的长手指无奈地指着我说:“卡尔马迪,有名的私人侦探?堂堂六尺大汉,下巴硬得可以敲碎石头。你为什么不抓住他?”

    “我两鬓都开始发白了。”我说,“而且我没带枪。他却有。我去那边办的事不需要用枪。斯卡拉一把就把我拎了起来。有时候我也会变得小鸟依人。”

    海尼怒目圆睁。

    “得了,”我说,“咱俩吵什么?我见过那个家伙,他可以把一头大象揣在兜里,而且当时我并不知道他会杀人。你们一定可以抓住他。”

    “对,”海尼说,“轻而易举。只不过我不想为这种黑人命案浪费时间。没照片,没版面,甚至连寻人启事都登不了三行字。妈的,有一次在哈莱姆区东八十四街死了五个黑人,五个,告诉你!每个人身上都被砍得像鬼画符一样!结果新闻记者连跑都懒得跑一趟。”

    “抓他的时候小心点,”我说,“否则他能替你把一队巡逻车都砸烂,到时候你就能上头条了。”

    “我可没这命。”海尼嘲讽道,“哎,去他妈的,我已经广播了,现在只有坐等。”

    “试试那个女孩。”我说,“她叫贝拉。斯卡拉肯定会去找她,她是他来这里的目的,也是整件事的导火索。你们可以试试找到她。”

    “你去找她试试,”海尼说,“我已经二十年没逛过妓院了。”

    “难道我像是常客?你愿意付多少钱?”

    “老天爷,警察是不请私人侦探的。干嘛使呢?”他拿出一盒烟丝,卷了根烟,烟烧得跟森林大火一样快。隔壁小隔间里,有个男人对着电话筒像个疯狗似的大吼。海尼又卷了一根烟,这次小心多了,他舔舔烟纸,把烟点燃。然后,他又把两只枯干的手交握起来,放在膝盖上。

    “考虑考虑出风头的事吧。”我说,“我跟你赌二十五块,我可以在你逮住斯卡拉以前先找到贝拉。”

    他考虑了一会儿,仿佛对着烟圈计算自己的银行存款。

    “最多十块。”他说,“而且她是我一个人的,不准走漏消息!”

    我瞪着他。

    “我不赚这种小钱。”我说,“不过,要是我能在一天之内找到她,而且你不能管我用什么方法,那我免费替你服务。我要让你知道,你为什么二十年如一日地只能当副队长。”

    他欣赏不了我的幽默感,就跟我很不欣赏他那个妓院笑话一样。不过我们还是握握手,达成协议。

    我把自己的老旧三人座克莱斯勒跑车开出警察局停车场,朝中央大道区开去。

    谢米的店当然关了。一个一看就知道是便衣的人坐在店前的一辆车里,用一只眼睛读报。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要蹲守在那里。人们对斯卡拉的事一无所知。

    我把车停在街角,走进一家名叫圣苏西的黑人旅馆,菱形的大厅里两排空荡荡的椅子在一条纤维地毯上瞪着彼此,柜台后面有个秃头男人闭着双眼,两手合抱放在台面上打瞌睡。他脖子上系了一条从一八八〇年就开始用的领巾式领带,领带夹上那颗绿石头差不多有烟灰筒那么大。他松垮的下巴就轻轻枕在那颗石头上,两只棕色的手很软、很放松、很干净。

    他旁边一个印有凸起金属字样的牌子上写着:“本旅馆受国际联合代理公司保护。”

    我等他睁开一只眼睛,然后用手指着那个牌子说:“H.P.D.派来检查的。有什么情况吗?”

    H.P.D.是指旅馆保护部,是一家大型代理公司里的一个部门,专门对付开空头支票和从旅馆后门开溜、只留下装满砖头的旧手提箱的那些人。

    “麻烦,兄弟,”他带着浓重的鼻音说,“我们这里没有麻烦。”然后他把声音降低了几度说:“我们不收支票。”

    我靠着柜台,正对着他那双合抱的手,开始在空无一物、满是划痕的木头台面上旋转一枚两毛五的硬币。

    “你听说今天早上在谢米的店里发生的事了吧?”

    “老兄,我忘了。”这时他两只眼睛都睁开了,盯着旋转的硬币。

    “老板被人干掉了,”我说,“那个叫蒙哥马利的,脖子被拧断了。”

    “希望上帝善待他的灵魂。”然后声音又降了几度,说,“你是警察?”

    “私人侦探,而且我办的案子十分机密。哪种人能守口如瓶,我一眼就看得出来。”

    他上下打量我,然后又把眼睛闭上。我继续转那枚硬币,他忍不住想看。

    “是谁干的?”他轻声问,“谁把他给杀了?”

    “一个刚出狱的狠角色。因为这个地方不招待白人,把他惹毛了。那家店以前是白人去的,记不记得?”

    他没作声。硬币轻轻晃了一圈倒下,静静躺着。

    “你说吧,”我说,“我可以念一章《圣经》给你听,或请你喝杯酒,随你挑。”

    “兄弟,”他用鼻音哼着,“我喜欢在自己家里读《圣经》。”然后很快用谈生意的口气补充道:“你到柜台后面来。”

    我走到柜台后面,从后裤兜拉出一小瓶封口的波本威士忌,从台面下递给他。他很迅速地倒了两小杯,极具行家品酒风范地嗅嗅他自己那一杯,然后一饮而尽。

    “你想知道什么?”他问,“这片地方的人行道上的每条裂缝,我都门儿清。可是,我不见得会说。这个酒你算请对人了。”

    “谢米的店在变成黑人场子以前是谁在经营?”

    他很惊讶地瞪着我:“就是那个叫谢米的人啊,兄弟。”

    我叹道:“我真是笨死了!”

    “他死了,兄弟。蒙主恩召。一九二九年那年死的。酒精中毒。亏他是开酒吧的。”他又把声音提高几个音阶哼道,“同一年,富人们的财产和房子也都没了,兄弟。”然后他声音又降下来:“我可是一分钱都没少。”

    “我看也是。再倒两杯。他还有没有亲人留在附近?”

    他又倒了一小杯,把木头塞子紧紧塞上。“两杯够了,还没到午饭时间,”他说,“谢谢你,兄弟,你是个会办事的人。”他清清喉咙,“他有个老婆,”他说,“你可以查电话簿试试看。”

    他不肯接受那瓶酒。我把酒放回后兜里。他跟我握了手之后,又合上双手放回柜台上,闭目养神。

    这个小插曲对他来说已经结束了。

    电话簿上只有一个姓谢米的。维奥莱特·卢·谢米,西五十四街一六四四号。我在电话里投下一枚五分硬币。

    电话响了很久,一个迷迷糊糊的声音接起来说:“嗯……什……什么事?”

    “谢米太太,您先生以前是不是在中央大道经营一家俱乐部?”

    “什……什么?我的老天!我先生已经走了七年啦。你是谁?”

    “卡尔马迪探员。我马上过去,这件事很重要。”

    “你……你说你是谁?”

    那声音很浑浊,有点含混不清。

    那是一栋破破烂烂的棕色房子,前面有一块脏兮兮的草坪,一棵看起来很能扛得住风吹雨打的棕榈树周围的草秃了一圈。走廊上摆着一把孤零零的摇椅。

    午后的微风把去年就挂在墙壁上还没摘掉的圣诞装饰吹得啪啪作响,院子一侧生了锈的晒衣绳上挂了一排发黄的衣服,似洗未洗、已经干得发硬。

    我再往前开一小段路,把车停在对街,再走回来。

    门铃坏了,我只好敲门。一个女人一边擤鼻子一边走出来开门。她有一张长长的黄脸,两边挂着杂草般的头发,没有形状的身体包在一件法兰绒晨衣内,晨衣的颜色与式样早已不复辨识,只是用来裹住身体而已。她穿了一双男用拖鞋,露出脚趾头。

    我说:“谢米太太?”

    “你就是那个……”

    “是的,我刚才打电话给你。”

    她很疲惫地招呼我进门。“我没有时间打扫房子。”她发着牢骚。

    我们在客厅里两张脏兮兮的厚重安乐椅里坐下,面面相觑。这房间里所有东西都是垃圾,只有一台新的小收音机,控制板发出朦胧的反光。

    “我就那么一个男人,”她说完笑了起来,“伯特没干什么坏事儿吧?警察很少找我。”

    “伯特?”

    “伯特·谢米。我先生。”

    她又发笑,两只脚还上下踢着。她的傻笑里带着酒意。看来那天我跟酒太有缘了。

    “那是个笑话,先生,”她说,“他早死了。我希望上帝那儿有很多廉价的金发妞儿,他活着的时候对金发妞儿永远不嫌多。”

    “我心里想的是个红发妞儿。”我说。

    “我猜他大概偶尔也会玩玩红头发的吧。”这时我突然觉得她的眼睛好像不那么惺忪了。“我记不清了。是哪个?”

    “一个叫贝拉的女孩。我不知道她姓什么。她曾经在中央大道那个俱乐部上过班,我在替她的亲人找她。现在那个地方已经变成黑人场子了,所以都没人听说过她。”

    “我从来没去过那个地方,”那女人毫无征兆地发起火来,“我怎么会知道?”

    “她是个演员,”我说,“歌手。你真的不认得她吗?”

    她又擤擤鼻子,我从来没看过那么脏的手帕。“我感冒了。”

    “你知道什么东西治感冒最有效吧?”我说。

    她飞快地扫我一眼:“我才刚戒。”

    “我可没戒。”

    “老天,”她说,“你才不是警察咧。没有哪个警察会送酒给我。”

    我把那瓶波本威士忌掏出来,让它立在我膝头上,它几乎还是全满的。女人灰绿色的眼睛立刻扑到酒瓶上,舌头在嘴唇附近打转。

    “先生,那是酒,”她叹息,“我不管你是什么人。小心拿着,别打翻了。”

    她从椅子上很费劲地站起来,摇摇晃晃地穿过房间,回来时手里拿着两个油腻的厚玻璃杯。

    “没调酒的东西,”她说,“就喝你带来的。”她把两个杯子朝我面前递过来。

    我替她倒了一大杯,要是我自己喝下去,肯定飘起来。然后我给自己倒了一小杯。她一口把她那杯吞掉,仿佛刚吞了一片阿司匹林,然后眼睛又看向酒瓶。我再替她倒了一杯。她抱着那杯坐回椅子上,眼里浮现出一丝阴郁。

    “酒能减轻我的痛苦,”她说,“但我从不知道它是怎么起作用的。我们刚才在谈什么来着?”

    “一个叫贝拉的红发女孩。她以前在俱乐部上班,现在你应该记起来了吧?”

    “噢!”她喝完第二杯酒。我走过去,把酒瓶立在她旁边的小茶几上。她又倒了一杯。

    “坐在你的椅子上别动,别耍花招,”她说,“我想到了。”

    她从椅子里站起来,打了个喷嚏,几乎把身上的晨衣都甩掉了。她把晨衣掖回肚皮前,冷冷地瞅我一眼。

    “不准偷看!”说完伸出一根手指对我晃了晃,走出客厅,出门时撞上了门框。

    屋后开始传出各种撞击声,先是一把椅子好像被踢翻了,然后五斗柜的抽屉往外拉得太猛,摔在地上。我可以听到她东翻西翻,这里敲敲那里打打,加上大声的咒骂。过了一会儿,有阵钥匙慢慢开锁的窸窣声,接着似乎是衣箱盖往上拉的声音。又是一阵东翻西翻、扔东西的声音。一个盘子跌在地上,然后是一阵满意的咯咯笑声。

    她回到客厅,手里抱着一个用褪色的粉胶带捆起来的包裹,把它扔在我膝上。

    “你看看。照片、新闻剪报。那些拜金女郎可不一定非得靠警方记录才能上报。他们都是俱乐部的人。我对天发誓,这些就是他……唯一留给我的东西。就这些和他的旧衣服。”

    她坐下来,伸手又去抓酒瓶。

    我把胶带扯开,逐一翻阅那一叠闪亮的照片,这些全是职业摆拍,不都是女人。男人都面相奸诈、妆容怪异、衣着奇特。还有些在加油站里搭篷子表演的踢踏舞者和谐星,大概没几个能混到主街以西的区域。女人们都有漂亮的腿,露起来也丝毫不吝啬。不过她们的脸实在不怎么样,一个个像记账员的旧外套似的,只有一个例外。

    她穿着意大利小丑的服装,至少腰部以上是如此。从那顶高高的锥形白帽下散开来的头发想必是红的,她的眼睛里有笑意。我不确定她的脸有没有整过容,我对脸没那么在行。不过那张脸与众不同,它没被粗暴对待过,一定有人曾温柔地对待她。或许是史蒂夫·斯卡拉那样的野兽,可是他一定曾经善待过那张脸。在那双会笑的眼睛里,你看得见希望。

    我把其他照片丢下,拿着这张走到四仰八叉坐在椅子里目光呆滞的女人面前,把照片伸到她鼻子下面。

    “这个女的,”我说,“她是谁?后来怎么样了?”

    她目光呆滞地盯着照片,然后咯咯笑出声。

    “那是史蒂夫·斯卡拉的马子。妈的,我忘了她叫什么。”

    “贝拉。”我说,“她叫贝拉。”她从两道扭得乱七八糟的茶色眉毛下盯着我,其实她并没有喝得很醉。

    “是吗?”她说,“是吗?”

    “史蒂夫·斯卡拉又是谁?”我问。

    “俱乐部里的保镖。”她又咯咯傻笑,“他在牢里。”

    “噢,不,不对,”我说,“他现在就在城里。他出狱了,我认识他。他才刚进城。”

    她的脸突然像被打碎的瓷花瓶那样裂开。我立刻猜到是谁把斯卡拉出卖给了本地警察。我大笑!错不了的,因为她心里明白。倘若她不知道这回事儿,她就不会企图隐瞒她认得贝拉的事实。她绝不会忘记贝拉,没有人会忘记她。

    她的眼睛又缩回脑袋里,跟我对望片刻,她突然伸手要抢那张照片。

    我退后一步,把照片塞进外套内袋里。

    “再来一口吧。”我把酒瓶递给她。

    她接过去,迟疑了一会,然后慢慢往喉咙里灌下去,眼睛盯着早已褪色的地毯。

    “没错,”她像是耳语似地说,“是我出卖了他,可是他一直不知道。他是银行里的存款啊。银行里的存款啊!”

    “告诉我那女的在哪里,”我说,“我就不会对斯卡拉说一个字。”

    “她就在这里,”她说,“主持广播节目,有一次我还在KLBL电台听到她的播报。可是她改了名字,叫什么我不知道。”

    我又有一个预感。“你当然知道,”我说,“你还在敲诈她。谢米没有留下半毛钱给你,你靠什么过日子?你还在敲诈她,因为她从你和斯卡拉那样的人渣堆里爬上枝头做凤凰了,对不对?”

    “银行里的存款啊!”她哑声说,“一个月一百美元,和收房租一样稳妥。”

    酒瓶此刻又回到地板上。没有人碰它,它却突然往旁边一倒。酒流出来,她没有理会。

    “她到底在哪里?”我继续逼问,“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我们说好的。凭银行支票取钱。我真的不知道。”

    “你不知道才见鬼咧!”我咆哮道,“斯卡拉……”

    她从椅子里站起来,对着我尖叫:“出去!你给我滚出去,不然我叫警察了!你给我出去……”

    “好,好,”我伸出一只手,“你别激动。我不会告诉斯卡拉的,不要激动。”

    她缓缓坐回去,捡起那几乎已经空了的酒瓶。其实现在我大可不必把场面闹僵,我可以用别的法子查出来。

    离开的时候,她连瞧都没瞧我一眼。我走进秋天清爽的阳光中,钻进我的车里。我是个乖小孩,努力想跟每个人都融洽相处。没错,我是个大好人!能认清自己感觉太棒了,我是那种会为了赢一场十块钱的赌,跑去拐骗一个落魄的老酒鬼,逼她说出守了一辈子秘密的大好人。

    我开到附近一家杂货店前,从电话亭里打电话给海尼。

    “听着,”我告诉他,“斯卡拉在谢米的场子里工作过。谢米的老婆现在还活着。斯卡拉可能会去找她,如果他胆子够大的话。”

    我把地址告诉了他。他语气很臭地回道:“我们差点就逮到他了。有辆巡逻车跟一位第七大道公交场的巴士司机谈过,对方说他看到一个身材和衣着都符合的大汉,在第三大道和亚历山大街下车。我看他肯定会闯进一间屋主出门度假的空房子,我们马上就可以把他抓住。”

    我说那很好。

    KLBL电台位于小城和比弗利山庄西区的边缘地带。这是一栋扁平的白墙建筑,角落有一座荷兰风车似的服务站。电台的缩写字母用霓虹灯安在风车的翼板上,不停旋转着。

    我走进一楼接待室,接待室有一侧是玻璃墙,展示着一间空荡荡的广播室,里面有个舞台,前面排了些给观众坐的椅子。接待室里坐了几个人,每个人都摆出很有派头的架势。那位金发前台小姐像从超大纸盒里跳出来的一颗可以戳死人的巧克力糖,涂着深紫色的指甲油。

    等了半个钟头之后,我进去见到一位名叫大卫·马瑞诺的广播经理。电台台长和日间节目部经理都太忙,没空见我。马瑞诺的办公室装有隔音设备,墙上贴满了名人签名照。

    马瑞诺是个英俊的高个子,有点像地中海东部的人,红润的嘴唇很丰满,留着一道修剪整齐的小胡子,水汪汪的棕色大眼睛,黑亮卷发,可能是烫的,也可能是自来卷,双手修长白皙,但是指尖有尼古丁烟碱的痕迹。

    趁着他研究我的名片的功夫,我在墙上找寻那位曾经打扮成小丑的女郎。没找到。

    “原来是私人侦探啊?我们可以替你效劳吗?”

    我把我的小丑女郎照片掏出来,放在那本美丽的棕色记事簿上。看着他那样目不转睛地瞪着照片颇有意思。他脸上变换着各种微妙的表情,没有一种希望被我看到。结论是他认识那张脸,而且对他来说具有某种意义。然后他抬头看我,带着愿意谈交易的表情。

    “不是最近拍的,”他说,“不过挺不错。我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用得上。都是美腿,对吧?”

    “至少是八年前照的,”我说,“你打算用来干什么?”

    “当然是宣传用了。我们差不多每隔一个月就会登一张在电台专栏上,不过我们这个电台现在仍然规模很小。”

    “为什么?”

    “你是说你不知道她是谁?”

    “我知道她以前是谁。”我说。

    “当然是薇薇安·贝琳,是我们这里超级棒棒糖节目里的明星,你知道吗?每周播三次的广播剧,每次半小时。”

    “从来没听过,”我说,“我从来不听广播剧。”

    他往后靠去,点燃一根香烟,忘了他的镶玻璃边的烟灰缸上还搁了一根没抽完的烟。

    “好吧,”他讽刺地说,“别绕弯子了,有话快说,你到底要什么?”

    “我想要她的地址。”

    “我当然不能给你,而且你在任何电话簿里都绝对找不到。很抱歉。”他开始作势整理桌上的文件,看到另一根没抽完的香烟,觉得自己像个傻子,又坐了回去。

    “我现在进退两难,”我说,“必须得找到她,而且要快。我不想勒索任何人。”

    他舔舔他那两片非常丰满的红嘴唇。我突然感觉他好像获得了某种快感。

    他轻声说:“你是说你知道一些事,可能会伤害到贝琳小姐,也伤害到广播节目?”

    “你们随时都可以换角色,不是吗?”

    他又舔了几下嘴唇,想摆出一副不好惹的表情:“我好像闻到了什么味。”

    “你的胡子烧焦了。”我说。

    那虽然不是全世界最棒的俏皮话,不过至少打破了僵局。他笑了,摆了摆手,身体往前倾,突然对我推心置腹起来。

    “我们这样谈不对,”他说,“显然你很上道————你看起来像个上道的人————所以我也不耍花样。”他抓起一本真皮装订的便条纸,在上面写了几个字,撕掉那一页递过来。

    我念出声:“北弗洛雷斯大道一七三七号。”

    “她的地址,”他说,“她没答应,我不能乱给电话号码。如果此事关系到电台的名声,你可要对我讲义气。”

    我把那张纸塞进口袋里,考虑了一会儿。他刚才把我骗得团团转,完全不考虑我的面子。我犯了一个错。

    “那个节目做得如何?”

    “全国联播网让我们试播。节目内容很简单,就叫‘小镇大街’,不过制作得很棒。总有一天会红遍全国的,等着瞧吧。”他用手捋捋自己清秀的眉毛,“顺便告诉你,剧本是贝琳小姐自己写的。”

    “噢,”我说,“告诉你桩丑闻,她以前的男朋友坐过牢,现在放了出来,是她以前在中央大道工作时认识的。他现在出狱了,想找她,而且已经杀了一个人。你先别急……”

    他的脸并没有变成一张白纸,因为他的肤色不对,不过看起来也够糟了。

    “你先别急……”我说,“这个女孩没什么不对,这你应该明白,她没问题。看她的脸就知道了。如果事情全抖出来,或许会有些负面的宣传,不过这其实不算什么,好莱坞有那么多下三烂的故事,还不是都轻描淡写就过去了。”

    “但那需要钱啊,”他说,“我们电台哪儿有钱,而且联播网的试播也甭想了。”他的目光游移,令我感到困惑。

    “该死!”我说罢往前倾,朝桌面上一捶,“最重要的是要保护她。这个野兽叫史蒂夫·斯卡拉,他很爱她,可以赤手空拳把别人宰了,但绝不会伤害她,不过万一她有男朋友或丈夫……”

    “她没结婚。”马瑞诺迅速提示我,眼睛盯着我起起落落的手掌。

    “他会把他们的脖子都拧断,这么一来她也有危险。斯卡拉不知道她住哪儿,他现在在躲警察,所以应该不容易找到。你唯一能靠的是警方,不过最好要有点关系,别让警方把消息透露给报社。”

    “不成,”他说,“不能找警察。你不是想办这件案子吗?”

    “她什么时候上班?”

    “明天晚上。她今晚不上节目。”

    “我会替你把她藏好,明晚之前,”我说,“如果你要我这么做的话。不过我只能做这么多。”

    他再一次捏起我的名片,读了一遍,然后丢进抽屉里。

    “快去找到她,”他催促道,“如果她不在家,待在那儿等她回来。我上楼去召开紧急会议,再见。快去吧!”

    我站起身。“我要先付你钱吗?”他问。

    “不急。”

    他点点头,又摆了摆手,伸手去抓电话。

    弗洛雷斯大道的住址应该靠近日落大厦,从我现在的位置去那里,需要穿过市中心。交通十分繁忙,还没开过十二个街区,我便意识到从刚才离开电台停车场后,一辆蓝色双门车就一路跟着我。

    我假装左转右转了几次,以便确定它真的在跟踪。那辆车里只坐了一个人,不是斯卡拉。驾驶座后的那个人上身足足矮了一英尺,从方向盘后露脸都困难。

    我更快速地左转右转了几次,把他给甩了。我不知道那人是谁,在那种情况下也没工夫去猜。

    开到弗洛雷斯大道的地址后,我把跑车贴着路肩停下。

    青铜大门后有一个漂亮庭院,后面有两排别墅,尖尖的屋顶盖着形状一致的木瓦,看起来有点像旧式英国运动画报里的小茅屋。

    草坪修剪得有点过分整齐。走道很宽,长方形的游泳池周边贴着彩色瓷砖,安置了几把石椅。这地方不错。太阳在草坪上投下活泼的阴影,除了几记汽车喇叭声有点响之外,远方日落大道上喧嚣的车流声远远传到这里,不过像是蜜蜂的嗡嗡声。

    我手上那个地址指向的是左手边最后一间。没人应门铃。门铃装在前门正中央,不禁令人怀疑电路是怎么走的。我连续按了好几下,然后走回游泳池旁的石椅那里坐下来等。

    一个女人快步经过我身边,不像在赶时间,似乎只是习惯疾步行走而已。她是个精瘦的棕发女子,穿着鲜艳的橙色斜呢套装,戴了一顶小黑帽。那顶帽子让她看起来像个穿套装的女魔头。她长着个爱管闲事的鼻子,嘴巴紧抿,手上拎着一串钥匙。

    她走到我盯着的那扇门前,打开锁,走了进去。她看起来不像贝拉。

    我走回去又按了一次门铃。门立刻打开。那位皮肤黝黑、长着一张尖脸的女人上下打量我,然后说:“找谁?”

    “贝琳小姐?薇薇安·贝琳小姐?”

    “谁?”语气似乎很吃惊的样子。

    “你是KLBL电台的薇薇安·贝琳小姐吗?”我说,“有人告诉我……”

    她满脸通红,嘴唇几乎要咬上牙齿了,“如果这是开玩笑的话,可一点也不好笑。”她说完就打算对准我的鼻子把门摔上。

    我赶紧说:“是马瑞诺先生叫我来的。”

    摔门的动作停止了。门再度敞开,那女人的嘴巴却跟香烟纸一样薄,甚至更薄些。

    “我,”她一字一句地说,“就是马瑞诺先生的太太。这里是马瑞诺先生的家。我不知道这个……这个……”

    “薇薇安·贝琳小姐。”我说。但她一时接不上话并不是因为她不知道那个名字,而是因为一股隐藏在平静表面下的愤怒。

    “这个贝琳小姐,”她继续讲下去,就好像刚才我什么都没说似的,“已经搬进来住了。马瑞诺先生今天一定觉得很开心。”

    “太太,你听着,这件事……”

    门被摔上了,连走道尽头的游泳池水都被震起了一阵涟漪。我盯着那扇门看了一会儿,又看看别的房子。就算有观众偷看,他们也都躲得很好。我又按了按门铃。

    这一次门突然弹开,棕发女人发怒了。“你给我滚开!”她大吼,“你再不滚,我叫人赶你出去。”

    “等等!”我喊道,“或许他是在开玩笑,但警察可没心情开。”这句话奏效了。她整个脸部表情缓和下来,还饶有兴趣的样子。

    “警察?”她问道。

    “没错,这件事很严重,牵涉到一桩谋杀案。我必须找到这位贝琳小姐。你应该了解并不是她……”

    棕发女人把我拽进屋里,关上门,背靠在门上喘着气。

    “告诉我,”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告诉我,是不是那个红发妖精牵扯上谋杀案了?”她的嘴巴突然大张,两只眼睛直勾勾看着我。

    我很快用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别激动!”我恳求她,“不是你先生,太太!”

    “噢,”她挣开我的手,叹了一口气,看起来傻呆呆的,“当然不是。等等……那是谁呢?”

    “是个你不认识的人。而且我也不能到处乱说。我要贝琳小姐的地址,你有没有?”

    我想不出一个她会有这个地址的理由。不过我要是用力甩甩脑袋,或许能想出来。

    “我有,”她说,“我有,我当然有。自以为聪明的那位先生却不知道。他不知道的事情多着哪,他……”

    “我现在只需要地址,”我催促道,“而且我在赶时间,马瑞诺太太。以后……”我丢给她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我相信我一定会找你好好谈一谈。”

    “在希瑟街上,”她说,“我不知道门牌号码,可是我去过。我曾路过那里。那条街很短,大概只有四五户人家,只有一家盖在下坡上。”她说罢又补充道:“那栋房子好像没号码。希瑟街在比奇伍德大道尽头。”

    “她有电话吗?”

    “当然有,不过没登记。这是当然的,她们那种人都一样,要是我知道的话……”

    “对,”我说,“你早就打电话去把她耳朵咬烂了。嗯,非常感谢你,马瑞诺太太。不过这件事是机密,不能走漏风声。”

    “噢,那是当然。”

    她还想多说几句,但我推开她走出屋子,走过那条铺着石板的小路。我可以感觉到她的视线一直没离开我身上,所以我一直憋着没笑。

    那个厚嘴唇的家伙以为自己想出来的这招很聪明。他把闪进脑袋里的第一个地址给了我————他自己家的地址。也许他指望老婆出门不在家,我不知道。反正这主意傻得很,除非……除非是他想争取时间。

    我只顾猜测他为什么要争取时间,不免就分了神。我没注意到停在铜门外的那辆蓝色双门轿车,等到车里的人走出来时我才发现。

    他手里有一把枪。

    他是个大个子,不过比起斯卡拉还差得远。他口中念念有词,伸出左手掌,手心里有样东西闪闪发光。可能是块锡片,也可能是个警徽。

    弗洛雷斯大道两旁都停了车,周围至少该有五六个行人,此刻却一个人影也不见————就只有拿枪的大汉和我。

    他慢慢靠近,嘴里还不断发出那个烦人的声音。

    “抓到你了,”他说,“上我的车,你来开,老实点儿。”他的声音低沉沙哑,公鸭嗓一般。

    “就你一个人?”

    “没错,不过我有枪,”他叹息道,“你老实点,就不会有事。”

    他小心翼翼地绕着我走了一圈。这时我看清楚了那块金属。

    “这个徽章很特别,”我说,“你没有权力抓我,就像我没有权力抓你一样。”

    “上车,兄弟。乖乖听话,否则今天你的肠子就会流到这条街上。我说了算。”他开始轻轻拍我,“妈的,你连家伙都没带。”

    “省省吧!”我咆哮道,“如果我带了家伙,你还能得逞吗?”

    我走到他的蓝车前面,坐进驾驶座里。引擎没熄火。他坐到我旁边,用枪顶着我身侧,我们开下山坡。

    “往西开到圣莫尼卡,”他哑声说,“然后往上开,沿着峡谷路往日落大道方向走,朝跑马径那边去。”

    我把车往西开到圣莫尼卡,经过好莱坞山脚下,接着是一排垃圾场和几家商店。街道越来越宽,过了多亨利街后变成一条林荫大道。我把车往外并线,他制止了我。我往北转上日落大道,再往西开。山坡上的房子开始亮灯了,夕阳里到处是收音机播放的音乐。

    我把车速减慢,趁着天还没黑,仔细观察他。虽然刚才在弗洛雷斯大道上他把帽檐压得很低,但我已经瞄到了那对眉毛。不过我还是想确定一下,所以我又看了一眼。没错,就是那对眉毛。

    那两道眉毛很平,简直像两道半英寸厚的黑绒毛,又浓又顺地贴在他那张宽脸的眼睛鼻子之上,是连心眉。他的鼻子是个大酒糟鼻,大概是喝了太多啤酒的缘故。

    “布勃·麦考德,”我说,“你以前是警察,现在当保镖了。这回该去福尔松蹲监狱了吧。”

    “是吗!”他一副被我说中的表情,往后靠进角落里。布勃·麦考德因为一件受贿案在昆廷监狱里服了三年刑。惯犯再次入狱,在我们州就会被关到福尔松监狱。

    他把枪摆在左边大腿上,宽厚的后背贴着车门。我漫无目的地开,他似乎也不在意。这时路上车不多,下班高峰刚过,过夜生活的人也还没出笼。

    “我可不是来抓你的,”他抱怨说,“我们只是不想惹麻烦。你不能走进像KLBL那样的地方,随便开口敲诈,然后还想像个没事儿人似的走出来。这说不过去。”他头都没转地往窗外吐了一口痰,“继续开,兄弟。”

    “敲诈什么?”

    “你当然不知道,是不是?你只是个爱管闲事的过路人,不小心把头伸进绳套里,嗯?果然,如他所说,你太天真了。”

    “原来你是替马瑞诺做事啊,我知道这一点就够了。当然我早就知道了,从我已经甩掉你,然后你又冒出来之后。”

    “甩得漂亮,兄弟……继续开。没错,后来我还得打电话去问他,他刚要出去。”

    “我们现在去哪儿?”

    “我得看着你到九点半,然后再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现在还没到九点半。嘿,你别睡着了。”

    “你怕我睡着,那你自己来开。”

    他拿枪用力顶我一下。很痛!我猛地一脚油门,想把他甩回角落里,可他手里还是紧紧抓着那把枪。有人在自家草坪上淘气地叫喊着。

    然后我看到一盏红灯在闪,一辆轿车冲了过去。透过那辆车的后车窗,我看见两顶并排的制服帽子。

    “你这样拿枪会很累,”我对麦考德说,“反正你也不敢用它。你心肠软,世界上没有比被罢职的警察心肠更软的人了。中看不中用!”

    我们离那辆车还不够近,但我得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我如愿了。他往我后脑勺上一敲,一把抓住方向盘,拉起手刹。我们的车擦着地面,刹住了。我头晕脑胀地摇摇头。等我清醒之后,他已经又靠回角落里去了。

    “下次,”他沙哑地说,“我会趁着刹车声送你上西天。你可以试试看,兄弟,你尽管试。现在开车吧,把你那些俏皮话留在肚子里。”

    我往前开,路的一边是中央的矮树篱,一边是隔着路沿的绿化带。前面那辆警车慢悠悠地开着,那两个警察睡眼惺忪地听着收音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我几乎可以想象他们的谈话内容。

    “何况,”麦考德在一旁咆哮,“我才不需要用枪来对付你。我还从来没碰到过一个我赤手空拳搞不定的人呢!”

    “今天早上我就碰到一个。”我说。然后跟他聊起史蒂夫·斯卡拉。

    前方红灯亮起,那辆警车似乎很不情愿地停了下来。麦考德用左手点燃一根烟,头微微低了下去。

    我继续告诉他史蒂夫·斯卡拉与谢米那位保镖的遭遇。

    然后我猛踩油门。

    我们的车径直往前冲,麦考德挥起手枪指着我,我把方向盘往右一直打到底,大叫:“抓紧!要撞上了!”

    我们撞上了那辆巡逻车左后方的挡泥板。那辆车单轮着地,往旁边滑出去,车里传出一阵咒骂。车子边侧滑边发出刺耳的刹车声。左边尾灯碎裂,油箱可能也撞得变形了。

    小轿车颓废地坐在路边,惊魂未定地打着哆嗦,仿佛一只受了惊的兔子。

    麦考德大概想把我一劈为二。他的枪筒离我的肋骨只有几英寸,但他并非心狠手辣之人,只不过是个坐过牢的潦倒警察,好不容易找到份廉价的工作,接下了这个他并不了解的任务。

    他突然打开右车门,跳出车外。

    这时,在我这边已经有一个警察下了车,我低头躲进方向盘下面。手电筒的灯光照上我的帽顶。

    脚步声逼近,灯光跳到我脸上。

    “给我下车!”有个声音在咆哮,“你以为这里是什么,赛车场吗?”

    我像只羊羔似的乖乖下了车。麦考德蹲在车后某处,我看不见他。

    “吹口气给我闻闻。”

    我吹了一口气。

    “威士忌,”他说,“我就知道。走,快点!”他用手电筒戳我。

    我往前走。

    另一名警察试着把我们撞在一起的车撬开。他满口脏话,忙得无暇他顾。

    “你走路的样子不像喝醉酒,”抓我的警察说,“怎么回事?刹车坏了?”另一名警察好不容易把两辆车的挡泥板踹开了,这时正爬回驾驶座里。

    我摘掉帽子,低下头,“因为吵架,”我说,“我挨揍了,脑袋晕了一会儿。”

    麦考德犯了一个错。他听到我这样说时立刻拔腿开跑。他蹿过路面,翻过矮墙,屈着身子跑。我们能听见他踩在草地上的脚步声。

    这提醒了我。“抢劫!”我对正问我话的警察叫道,“我本来不敢告诉你!”

    “什么?搞什么!”他大叫,一边把枪从枪套里掏出来,“你为什么不早说?”他朝矮墙冲过去,“开车在附近绕圈!我们要抓的就是那个人!”他对警车里的另一个警察大吼。

    这时他已翻越矮墙。草地上传来更多脚步声和喘息声。半个街区外有一辆车突然刹车,一个男人钻出车外,但一只脚还踩在脚踏板上。车头灯昏暗,我看不清他的长相。

    驾驶巡逻车的警察朝跑马径旁的灌木丛冲过去,怒气冲冲地倒车,转了个圈,刺耳的警笛响起,车子扬长而去。

    我跳进麦考德的双门跑车,发动引擎。

    远处传来一声枪响,接着又开了两枪,然后有人大叫了一声。警笛在街角戛然而止,过了一会儿又响起来。

    我把油门踩到底,驶离现场。警笛还在北边不远处作响,孤独的声音在山间回荡。

    我把那辆双门跑车扔在离威尔士半个街区远的地方,在比弗利-威尔夏门前叫了一辆出租车。我知道会有人跟踪我,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能多快找到我。

    我从好莱坞一家鸡尾酒酒吧打电话给海尼。他还在忙这件案子,一肚子怨气。

    “有没有斯卡拉的新消息?”

    “听着,”他生气地说,“你是不是去找谢米的遗孀谈过?你现在人在哪里?”

    “我是去找过她,”我说,“我现在在芝加哥。”

    “你最好快点回来。你去找她干吗?”

    “我觉得她可能认识贝拉,果然不出我所料。你想不想提高赌注啊?”

    “你别逗我了。她死了。”

    “斯卡拉……”我正想开口。

    “这就很有意思了。”他哼了哼,“他也去找过她。隔壁有个多管闲事的老邻居看到了。可是她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是自然死亡的。我这里一时抽不出身,所以没过去看。”

    “我知道你很忙。”我用自以为很沉重的声音说。

    “妈的!医生甚至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至少现在还不知道。”

    “吓死的,”我说,“她就是八年前出卖斯卡拉的人。也可能是威士忌惹的祸。”

    “是吗?”海尼说,“嗯……反正现在是守株待兔。我们把他赶到了杰拉德,他租了辆车往北逃了。我们联络了郡警和州警围堵,只要他经过里奇,我们就可以在卡斯塔克拦下他。当年是她告发的?你最好来一趟,卡尔马迪。”

    “不行,”我说,“比弗利山庄的警察现在也在抓我,驾车肇事逃逸。我也成罪犯了。”

    我随便吃了点东西,喝了些咖啡,然后坐出租车到弗洛雷斯大道和圣莫尼卡我停车的地方。

    周围什么都没发生。只有小孩在一辆车后面弹一把尤克里里琴。

    我开着自己的旧跑车朝希瑟街而去。

    希瑟街位于比奇伍德大道最上方,那里像切过一道陡直山坡的伤口。街道沿着山蜿蜒向上,即便在白天,开上坡以后也无法看到半个街区之外的地方。

    我要找的那一栋沿着山势往下搭建、欲营造出“攀岩”效果的房子,前门开得比街道低,屋顶上有个阳台,地下室有一两间卧室,车库的设计使停车就像把车开进橄榄油瓶里那样容易。

    车库是空的,但是有辆锃亮的大轿车停在屋外,前轮压上路面,停在路肩上。屋内有灯光。

    我贴着路肩开,把车停好,然后沿着平整的水泥路走回来。我掏出笔形手电筒往那辆大车里照。车主登记的是大卫·马瑞诺,加州好莱坞弗洛雷斯大道一七三七号。我决定走回车上,把枪从抽屉里拿出来。

    我再次经过那辆大车,走下三级粗糙的石阶,看着尖顶拱门下一道窄门边上的门铃。

    我没按它,只是看着它。门并没有关紧,昏暗的灯光从一道裂缝里透出来。我把门往前推开一英寸。然后又推开一些,直到门缝宽得足够探头往里面看。

    我竖起耳朵听了一阵。我决定进屋正是由于里面一片死寂————类似于爆炸后的宁静。当然也可能我晚餐没吃饱。反正我进去了。

    长方形的客厅一直延伸到屋子尽头,但厅并不大,毕竟这是栋小屋子。尽头是几扇落地窗,透过玻璃可以看见外面用金属栏杆围绕的阳台。既然房子建在这么高的山坡上,想必阳台也高出山坡不少。

    厅里陈设着精致的台灯,讲究的椅子,高级的桌子,一方杏色的厚地毯,两张舒适的小长椅,一张面对火炉,另一张呈直角摆在火炉右边,象牙白的火炉罩上面有艘迷你的胜利号。铜制小屏风后面堆了柴火,但并没有点燃。

    房里有股静谧温暖的感觉,看起来就让人很舒服。矮茶几上摆了一瓶维特威士忌,旁边有酒杯、铜冰桶和夹子。

    我把门关回刚才那个样子,站在室内。一片死寂。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收音机座架上那座电子钟发出枯燥的嗡嗡声。山下半公里之外的大街传来模糊的汽车喇叭声,夜间飞机在远处嗡嗡作响,房子下方是一片蟋蟀金属般的鸣叫声。

    很快,我便不再孤单了。

    马瑞诺太太从落地窗旁的侧门溜进屋内,发出的声音不比一只蝴蝶响。她仍戴着那顶漆黑的帽子,穿着那套橙色的斜呢套装,看起来还是像刚从地狱回来。她手上拿着一只小手套,用它裹住一把枪的枪柄。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后来也一直没明白。

    刚开始她没看见我,等她看见时,似乎也毫不介意。她只是把枪稍稍往上举,沿着小地毯朝我走过来。她的双唇往嘴内缩,我甚至看不见咬着双唇的牙齿。

    这时我早已把枪掏出来。我们枪口对着枪口,面对着面。她可能认得我,但我无法从她的表情做出判断。

    我说:“你逮住他们了,嗯?”

    她微微点点头,“就他一个。”她说。

    “把枪放下,这件事对你而言已经结束了。”

    她稍稍把枪放低了一些,似乎完全没注意到对准她的那把柯尔特手枪。我把我的枪也放低。

    她说:“她不在这里。”

    她的语调很平淡,没有抑扬顿挫,不带任何感情。

    “贝琳小姐不在这里?”我问。

    “嗯。”

    “你还记得我吗?”

    她仔细看了我一眼,但脸上并没露出任何高兴的表情。

    “我就是那个想找贝琳小姐的人,”我说,“是你告诉我地址的,记得吗?可是大卫派了一个保镖,劫持我开车在路上乱兜,他自己却跑来这里谈交易,至于谈什么我就猜不出来了。”

    那个棕发女人说:“你根本不是警察。大卫说你是冒牌货。”

    我做了一个热情洋溢、略显夸张的手势,不着痕迹地朝她靠近一点,“我不是警察,”我承认,“但我的确当过警察,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之后发生了很多事,对不对?”

    “对,”她说,“尤其是对大卫来说,呵,呵。”

    那不是笑声,她也并不想笑。那只不过是缓解尴尬的本能反应。

    “哈,哈。”我说。我们面面相觑,像两个神经病。

    关键问题是,我必须靠近她,近到能夺下她的枪。现在还是离得太远。

    “这里除了你还有别人吗?”我问。

    “就大卫一个。”

    “我猜也是。”这招不太聪明,却让我又往前移了一英尺。

    “噢,大卫是在这儿,”她赞同道,“没错。你想见他吗?”

    “嗯,如果不是太麻烦的话。”

    “嘻,嘻,”她说,“一点都不麻烦,就这样。”

    她突然把枪举起来,朝我扣动扳机。她脸上的表情丝毫未变。

    枪没响,这让她颇为困惑,不过那种困惑仿佛是在想两个星期前的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她的眼里已经没有我了。她举起那把枪,小心翼翼地摆弄裹着枪把的手套,然后往枪口里瞄了一眼,但还是没瞄出个所以然,于是又把枪摇了摇。这时,她才再次意识到我的存在。我一直没有动。现在也没有必要动了。

    “大概没装子弹。”她说。

    “或许子弹都用完了,”我说,“可惜。这种小玩意儿一次只能装七颗。而且我的子弹也装不进去。让我看看我还能帮什么忙?”

    她把枪交到我手里,拍拍双手掸去灰尘。她的眼睛里好像没有瞳孔,也可能全是瞳孔,我不敢确定。

    枪里没子弹,弹匣空空如也。我闻闻枪管,这把枪自从上次清理上油后就没再发射过子弹。

    这就难倒我了。直到上一刻为止,事情看起来都非常简单,我只需要尽量避免更多命案发生即可。但这么一来我前面笃定的事全被推翻了,我实在不知道我们俩在这里干什么。

    我把她的手枪塞进侧袋,把自己的枪放回后裤兜,咬着嘴唇等了两分钟,看看有什么动静。没有动静。

    尖脸的马瑞诺太太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目光涣散,仿佛眼睛聚焦在我双眼中央的某一点,有点像正在观赏落日但已喝得烂醉的观光客。

    “好吧,”最后我说,“我们去瞧瞧屋子里其他地方,看看怎么回事。”

    “你说大卫?”

    “嗯,我们可以去看看他。”

    “他在卧室里。”她吃吃傻笑,“他在卧室里。”

    我抓住她的手臂,帮她转个身。她很听话,像个小孩子。

    “不过这是他待的最后一间卧室,”她说,“嘻,嘻。”

    “是啊,没错。”我说。

    我觉得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像个侏儒。

    大卫·马瑞诺的确死了————毫无疑问。

    一盏支座为人体雕塑的白色台灯在一张大床旁边亮着,卧室以绿色和银色为主调。那是房里唯一的一盏灯,灯光静静地照在他脸上。他死了没多久,还没有死尸的难看样儿。

    他随意地躺在床上,稍稍侧身,仿佛中弹的时候正好站在床边。一只手臂松垮垮地往外伸,像软绵绵的海带,另一只压在身体下面。睁开的双眼目光呆滞,带着一种近乎得意的表情,嘴唇微张,灯光照在他上排牙齿的边缘上,反射出微光。

    刚开始我完全看不见伤口。伤口位置很高,在他脑袋右侧的太阳穴上,而且偏后,耳骨几乎刺入脑部。伤口焦黑,四周满是血污,一条细细的血迹蜿蜒而下,流到脸上时越来越细,颜色越来越深。

    “见鬼,这是接触性枪伤,”我对那女人说,“自杀伤口。”

    她站在床尾,盯着他头上那堵墙。似乎除了那堵墙之外,她对别的东西都不感兴趣。

    我把他还没变僵硬的右手拎起来,闻闻他的虎口。我闻到无烟火药味,但又好像没闻到,最后我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闻没闻到。当然这并不要紧,做一次石蜡测验就知道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那只手放回去,仿佛它是价值连城的易碎品。我沿着床边绕了一圈,趴在地板上,半个身子钻进床底下,骂了一句,再爬起来,把死人翻了个身检查他身下。那里有一个发亮的铜制子弹盒,但没有枪。

    看这个情况又像是谋杀。我更喜欢这种解释,他不像是会自杀的那种人。

    “看到枪了吗?”我问她。

    “没有。”她那张脸和瓷盘一样白。

    “姓贝琳的那个女人到哪里去了?你来这里打算干什么?”

    她开始咬自己的左手小指头,“老实说,”她说,“我想把他们两个都杀了。”

    “然后呢?”我问。

    “当然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先打电话给他,他说你是假警察,根本没发生什么谋杀案,你是来敲诈的,只想吓吓我,骗到地址……”她停住,啜泣了一声,跟擤鼻涕差不多,然后她把视线转到天花板的角落上。

    她讲话有点仓促,不过倒是很顺畅,像个开杂货铺的印度佬。

    “我来是想把他们俩都杀了,”她说,“我不会否认这一点。”

    “用一把没装子弹的枪?”

    “两天前还不是空的,我看过。肯定是大卫把子弹拿出来了,他一定是心虚。”

    “还算说得通,”我说,“然后呢?”

    “所以我就来这里了。他太过分了,让你来找我要她的地址。我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

    “然后呢?”我说,“我知道你的感受,爱情杂志我也读过。”

    “噢,他说他得去见贝琳小姐,是电台的公事,绝不牵涉私人感情,以前不是,以后也绝不会是……”

    “我的天,”我说,“这个我也知道,我知道他会跟你胡扯什么。现在有个死人躺在我们面前,我们得采取行动,虽然他只不过是你的丈夫而已。”

    “你……”她说。

    “对,”我说,“这样也比你刚才讲那些废话好。然后呢?”

    “门没关,我走进来。就这样。现在我要走了。你别想拦我。反正你知道我住在哪里,你……”她骂了我几句。

    “我们得先联系警方。”我说完,走到门前把门关上,从里面转动钥匙然后再拔出来。接着我走到落地窗前。那女人狠狠瞪着我,但此时我已听不到她在喃喃自语些什么。

    床尽头的落地窗通向客厅外的阳台。电话放在床边墙上一个凹洞里,早晨打过哈欠之后便可以伸手抓来话筒,叫人送一盘钻石项链让你试戴。

    我在床边坐下,正待伸手去抓电话,一个模糊的声音在玻璃窗外对我说:“等一下!别急!”

    虽然隔着玻璃窗,但是那个声音仍然低沉温和。我听过那个声音。那是斯卡拉的声音。

    我跟那盏灯在同一水平线上,灯就在我正后方。我从床边扑向地板,伸手去摸后裤兜。

    一声枪响,我背后的玻璃碎开了。我实在想不通,刚才斯卡拉并不在阳台上,我已经看过了。

    我翻个身,开始贴着地板往落地窗相反的方向匍匐前进。我唯一的生机就是那盏灯。

    马瑞诺太太接下来的行动简直太妙了。她从脚上扯下一只高跟拖鞋,开始用鞋跟砸我。我抓住她的脚踝,跟她扭打在一起,她快把我的头给砸烂了。

    我把她摔倒在地,可惜为时不久。等我企图爬起来时,斯卡拉已经进到屋里,站在那儿朝我笑。那把点四五手枪拿在他手里很合适。那扇落地窗和窗外上了锁的纱窗,看起来仿佛刚被一头狂暴的大象破窗而入。

    “好吧,”我说,“我放弃。”

    “这小妞是谁?她真的很喜欢你哦,兄弟。”

    我站起身来。那女人早躲到某个角落里去了,我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转过去,兄弟,让我搜你的身。”

    我还没把枪掏出来,就被他拿走了。我没有提起门钥匙,但钥匙也被他拿走了,他一定在外面偷看了一阵子。他没拿我的车钥匙,看了一眼那把没装子弹的小手枪,又把它扔回我兜里。

    “你从哪儿进来的?”我问。

    “简单。从阳台下面爬上来,挂在那儿,通过铁窗格子盯着你们。这对一个以前跑马戏的人来说容易得很。你近来可好,兄弟?”

    血从我脑门上,一路流到脸上。我掏出一条手帕,把血擦掉,并没有回答他。

    “天呐,刚才你坐在床上想抓电话筒,背后还躺了一具尸体,样子实在滑稽。”

    “对,太好笑了。”我喊道,“他是她丈夫。”

    他瞧了她一眼:“她是他的女人?”

    我点点头,然后立刻就后悔了。

    “那可真不好受。要是我早知道就好了……可是我没办法,是他自找的。”

    “你……”我盯着他正要发话,突然听到身后的女人发出一声怪异的呜咽声。

    “还有谁?还有谁?我们到客厅去。我记得那里摆了一瓶很不错的酒。而且你头上需要擦点东西。”

    “你疯啦,赖在这儿不走,”我喊道,“外面所有的警察都在找你。你想逃出这个山谷,唯一的办法就是回比奇伍德街,或是翻过那些山————靠脚!”

    斯卡拉看着我,很平静地说:“这里不准任何人打电话报警,兄弟。”

    斯卡拉看着我到浴室里洗脸,然后贴上创可贴。然后我们一起走回客厅。马瑞诺太太蜷缩在长椅上,目光空洞地盯着没点燃的火炉,一声不吭。

    她没有逃走,因为斯卡拉一直没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她表现得很听话,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仿佛现在她什么都不在乎了。

    我从酒瓶里倒出三杯酒,递一杯给那位棕发女子。她伸手接酒杯,略带微笑,当她从长椅上跌到地板上时,脸上还挂着那个微笑。

    我把酒杯放下,扶她坐回长椅上,她低下头去。斯卡拉瞪着她,她全身发抖,脸色白得像张纸。

    斯卡拉拿着他的酒坐到另一张长椅上,将那把点四五手枪放在身旁。他喝着酒,眼睛盯着那女人,苍白的大脸上流露出一种古怪的表情。

    “真不好受,”他说,“不好受。可是那个王八蛋对她不忠。去他妈的。”他伸手要了另一杯酒,一口吞下,在一张与她坐着的长椅呈直角的长椅上坐下。

    “原来你是个侦探。”他说。

    “你怎么猜到的?”

    “露·谢米告诉我有个男人去找过她,听起来就像你。我刚才在外面绕了一圈,看到了你停在外面的那辆破车。我走路没声音。”

    “那……现在怎么办?”我问。

    他身穿运动服坐在房间里,显得更高大了。谁知道他花了多久时间才置办了那么一身衣服。那些衣服不可能是成衣,因为他身材太高大了。

    他叉开双脚在杏色地毯上,神情忧郁地瞪着自己麂皮皮鞋往外翻的小羊皮内里。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丑的鞋子。

    “你来这里干吗?”他粗声问。

    “来找贝拉。我猜她可能需要帮忙。而且我跟一个警察打赌,说我能在他找到你之前,先找到贝拉。可惜我现在还没找到她。”

    “你一直没看到她,嗯?”

    我慢慢地、小心地摇摇头。

    他柔声说:“我也是。我来这里好几个小时了,她都没回家,只有那个躺在卧室里的男人跑进来。谢米店里那个经理怎么样了?”

    “警察就是为了那件事儿要逮捕你。”

    “是吗?为了那样的人?大概吧。我得走了。我本来为了贝拉,想把那具尸体搬走,总不能把他留在这里吓到她。不过我想现在已经没什么用了,那桩命案搞得我束手束脚。”

    他看看手肘旁边躺在另一张长椅上的女人。她的脸色仍然白得发青,双眼紧闭,胸口微微起伏。

    “如果她不在,”他说,“我大概会把这里收拾干净,把你也解决了。”他碰碰身边那把点四五,“我不是对你有意见,而是完全为了贝拉。可是看现在这个情况……妈的,我怎么能对女人下手呢?”

    “真可惜。”我边摸头边怒声说。

    他咧嘴笑笑,“我看我开你的破车先走一小段路,把钥匙扔过来。”

    我把钥匙丢过去。他捡了起来,放在那把巨大的柯尔特手枪旁。然后他身子稍稍往前倾,伸手到背后一个裤兜里掏出一把枪柄镶了珍珠、大概点二五口径的袖珍手枪,握在掌心里。

    “就是这把枪杀的,”他说,“我把租来的那辆车停在下面那条街上,沿着堤岸走上来,绕到房子后面。然后我听到门铃声,这个家伙就站在门口。我人还在下面,他没看见我。结果屋内没人应门,你猜怎么着?这家伙居然有钥匙,他有贝拉家的钥匙!”

    他那张大脸变得十分狰狞,躺在长椅上的那个女人呼吸声也变沉重了,我好像还看到她的一片眼皮抖了一下。

    “管他呢?”我说,“他能拿到钥匙的方法太多了。他是她工作电台的老板,他可以搜她的包,印个钥匙模型。见鬼,她不用直接把钥匙给他。”

    “你说得没错,兄弟。”他粲然一笑,“她当然不用给。他进屋后,我赶快跟进来。他把门关上了,可是我有开门的办法。我开了门之后那门就没法关紧了,你大概也注意到了。他站在这个房间中央,就在那张桌子前面。我看他以前一定来过……”他的脸色又阴沉起来,不过不像刚才那么狰狞————“因为他拉开一个抽屉,伸手进去掏出这个东西。”他将那把镶了珍珠的小枪在他庞大的手掌里掂了掂。

    马瑞诺太太的脸上现在出现了因为紧张形成的皱纹。

    “所以我过来抓他。他开了一枪,没打中。他一害怕就往卧室里跑。我跟在他后面。然后他又开了一枪,又没打中。你可以在墙上找到那两颗子弹。”

    “我会去找的。”我说。

    “嗯,然后我就逮住他啦。妈的,那家伙不过是个小白脸。如果她不想要我,没关系。但我要听她亲口对我说,懂吧?我不想听这个油头粉面的东西说出来。所以我不高兴。不过那家伙倒是挺有种的。”

    他摸摸下巴。对于他最后一句话,我表示怀疑。

    “我说:‘我的女人住在这里,你是怎么回事?’他说:‘你明天再来。今天晚上轮到我。’”

    斯卡拉把没拿枪的那只手夸张地摊开:“说这种话?他是活腻歪了,是不是?我想把他手脚都给卸下来,正教训他时,这该死的玩具枪走火了,他身体一软,就跟个……跟个……”他看了女人一眼,剩下的话没说出口。“嗯,他就死了。”

    那女人的一片眼皮又跳了一下。我说:“然后呢。”

    “我跑了。谁不跑啊?可是我又回来了。我想到贝拉一定会受不了,床上躺具尸体。所以我决定回来把尸体运走,丢到沙漠里,我自己可以找个洞躲一阵子,可惜这个女的跑来,破坏了我的计划。”

    那女人一定一直都在伪装。她一点点移动腿和脚,直到把身体扭转到适当的位置,可以靠着长椅的椅背。当她移动的时候,那把镶了珍珠的小枪还摆在斯卡拉的厚手掌上。她像一根弹簧似的弹出长椅,像杂技演员一样腾空而起,扫过斯卡拉的膝头,像只花栗鼠剥坚果一样干净利落地一把抓起那把小枪。

    他站起来,嘴里骂骂咧咧。她滚到他脚边,那把柯尔特大枪就在他边上,可是他没碰,也没企图去拿。他弯下腰,想赤手空拳抓住那女人。

    在她开枪之前,她大笑一声。

    她朝他开了四枪,都打中他下腹。随后枪的撞针清脆地弹了一下,子弹用完了。她把枪扔到他脸上,然后从他脚边翻身滚开。

    他从她身上跨过去,但没碰到她。那张苍白的大脸有好一阵子毫无表情,然后慢慢挤出饱受痛苦煎熬的皱纹,仿佛那些皱纹一直存在似的。

    他挺直身子,沿着地毯往前门方向走去。我扑向那把柯尔特枪,抓在手里,免得被那女人拿了去。他踏出第四步时,血开始滴在地毯黄线毛上。之后他每跨出一步都会流血。

    他走到门边,伸出一只大手支在木门上靠着。然后他摇摇头,转过来。之前按着肚子的那只手在门上留下一道血迹。

    他走到离自己最近的椅子上坐下,身体往前倾,双手紧紧捂住自己。血从他指缝间慢慢流出来,像水池子里溢出来的水。

    “那些小子弹,”他说,“跟大子弹一样疼,尤其是打进下面。”

    那个深色皮肤的女人像个木偶似的走向他。他沉重的眼皮半垂着,眨也不眨地看着她走过来。

    当她走得足够近时,她弯下身子往他脸上啐了一口。

    他没动,眼睛也没眨。我冲过去,一把将她推到椅子上。我对她可不客气。

    “别碰她,”他对我呻吟道,“也许她爱那个家伙。”

    这回没人阻止我打电话了。

    几个小时之后,我坐在第五大道与威斯顿街交叉口的卢克酒吧里的红色高脚凳上,喝着一杯马提尼,心想那些酒保整天调酒,自己却一杯都不喝,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已经很晚了,过了凌晨一点。斯卡拉住在综合医院的罪犯病房里。贝琳小姐尚未出现,不过警方预料一旦她听说斯卡拉住院,而且不会对她构成威胁,她迟早会露面。

    KLBL电台一开始的时候被蒙在鼓里,后来把消息封锁得很彻底。他们将在二十四小时内决定如何发布这个消息。

    中午时分的酒吧,几乎客满。过了一会儿,一位意大利裔的棕发女郎————大鼻子,眼神锐利————走过来说:“有位子了,这边请。”

    我想像着斯卡拉就坐在我对面。他那双黑眼睛里带着比痛苦还复杂的表情,他有事情要我去做。有一半的时间他想解释清楚到底是什么事,另一半时间他双手捂着肚子,一遍遍说:“别碰她。也许她爱那个家伙。”

    我离开酒吧,开车向北经过富兰克林街,再经过比奇伍德街,到达希瑟街。没有警察在那儿盯梢————他们就这么信得过她。

    我在下面那条街慢慢开,抬头遥望那道树丛茂密、洒满了月光的山坡路,她的房子从背后看,仿佛三层楼那么高。我可以看见支撑阳台的金属架,看起来好像离地面很高,正常人坐热气球才能够着。但她就是从那儿爬上去的,他总是挑最艰难的路走。

    他本来可以逃走,弄点钱,甚至买栋房子住下来。江湖上的人多得很,他们可不会去惹斯卡拉。但是他却选择回来,爬她的阳台,做她的罗密欧,结果肚子里装满子弹————而且还是被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下了毒手。世事永远都是这样。

    我绕过一道白得像月光似的弯道,停下车,走完剩下来的上坡路。我身上带了手电筒,但不用它我也看得见那扇门前没站人。我没有从前门进去,也许山上某处有个带夜视镜的偷窥狂正盯着我。

    我溜到房子和空车库之间的斜坡后面,找到一扇我够得到的窗户,用帽子包住枪,把玻璃打碎,几乎没发出声响。什么事儿都没发生,只有蟋蟀和青蛙的叫声中断了几秒钟。

    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卧室,拉下百叶窗,拉上窗帘,然后才谨慎地用手电筒照了一圈。那一束光照到了一张乱糟糟的床,到处涂沫的采指纹粉,窗台上的烟头,以及地毯上的多处脚印。化妆台上摆了一套银绿色的梳妆用品,衣柜里有三个皮箱。里面还有一个上了锁的制式柜子,看起来很可疑。除了手电筒,我身上还带了不锈钢螺丝刀。我撬开了衣柜。

    里面的珠宝不值一千美元,或许连五百都不到,不过对一个混演艺圈的女人来说却意义重大。我把它们又放回原处。

    客厅里的窗户都紧闭着,室内弥漫着一股诡异的、令人很不舒服的、残忍的味道。警方已经关照过那瓶酒,给采指纹的人省了不少麻烦。我只好喝自己的。我在角落里捡了一张没滴到血的椅子坐下,喝了一口酒,然后在黑暗里等待。

    地下室或某处仿佛有个影子闪了一下,让我不禁又用酒润了润喉咙。五六个街区外有人走到屋外狂吼了一声,然后是摔门声。一片死寂。青蛙又开始叫,接着是蟋蟀,然后收音机上的时钟响起比所有声音加起来都响的声音。

    然后我睡着了。

    等我醒来时,前窗上的月光已经不见了。一辆车在某处停下。谨慎的脚步声从夜色里传来,走到了前门。钥匙插进锁头里转动。

    在打开的门缝里,微弱的夜光衬着一个没戴帽子的脑袋。斜倾的山坡太过阴暗,显示不出别的轮廓。门咔嚓一声关上。

    脚步踩在地毯上。我早就把电灯开关拿在手里,用力一扯,室内立时一片光亮。

    那女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安静得很,只是用枪口对准我。

    我说:“嗨,贝拉。”

    为她等待是值得的。

    她不高,也不矮。有一双能走路也能跳舞的长腿。即使只在一盏灯的照耀下,她的头发也像夜里的一把火。她的眼角有带着笑意的皱纹,嘴角有时常微笑的痕迹。

    她的五官带着阴影,这样的光线角度让脸看起来更美更精致。我看不清她的眼睛,或许蓝得让人心跳,但我看不清。

    那把枪看来是点三二,但把手垂直,像毛瑟枪。

    过了一会儿,她非常轻柔地说:“我猜你是警察吧。”

    她的声音也好听,即使到现在,我还时常会想起。

    我说:“咱们坐下来聊聊,这里就我们两个。你以前喝过酒吗?”

    她没回答。她低头看看自己手里的枪,微微一笑,摇摇头。

    “你不会犯两次错,”我说,“尤其是像你这么聪明的女孩。”

    她把枪塞进大衣侧袋里,那是件宽松的阿尔斯特大衣,领口剪裁得像军装。

    “你是谁?”

    “一个私人侦探罢了。我叫卡尔马迪。想来一口吗?”

    我抬高酒瓶。它还没跟我的手长在一块儿,我得握住它。

    “我不喝酒。是谁雇你来的?”

    “KLBL电台,为了不让你受史蒂夫·斯卡拉骚扰。”

    “原来他们知道了,”她说,“他们知道他的事。”

    我让那句话慢慢消散,没吭声。

    “有谁来过这里?”她尖声问,仍站在房间中央,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没戴帽子。

    “除了水管工,每个人都来过了。”我说,“跟平常一样,水管工人迟到了。”

    “原来你是那种人,”她的鼻子似乎微微往上翘了一点,“爱说无聊的笑话。”

    “不,”我说,“其实我不是。我只有在碰到非说不可的情况时才这样。斯卡拉又回来了一次,碰上麻烦,挨了枪子儿,然后被警方逮捕,现在人在医院里,情况很糟。”

    她没动:“有多糟?”

    “如果动手术,可能可以活命,不过机会并不大,不手术的话,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三颗子弹打进肠子里,一颗打进肝脏。”

    她终于动了,想坐下。“别坐那张,”我赶紧说,“坐这里。”

    她走到我旁边一张长椅上坐下。灯光在她眸子里跳着舞。我现在看清楚她的眼睛了。舞动的灯光,像灿烂的烟火。

    她说:“他为什么要回来?”

    “他觉得应该替你整理干净,把尸体移走。斯卡拉是个好人。”

    “你这样觉得?”

    “小姐,就算全世界都不这么想,我还是这么觉得。”

    “让我喝一口你的酒。”她说。

    我把酒瓶递给她,滑了一下。“老天,”我说,“你得多学学怎么拿酒瓶。”

    她朝通向卧室的侧门看了一眼,然后眼光再转回到我脸上。

    “已经送去停尸间了,”我说,“你可以进去看看。”

    她立刻站起来走进去,接着又立刻走出来。

    “史蒂夫有什么罪名?”她问,“如果他被救过来。”

    “今天早上他在中央大道杀了一个黑人。双方多少都算自卫,所以我不敢说。至于马瑞诺那个案子,应该不会判得太重。”

    “马瑞诺?”她说。

    “是啊,你知道他杀了马瑞诺吧。”

    “别傻了,”她说,“大卫·马瑞诺是我杀的。”

    “好吧,”我说,“可是史蒂夫不想让别人知道。”

    她瞪着我:“你是说史蒂夫专程赶回来顶罪?”

    “剧情就是这么演的。我想他本来是想回来把马瑞诺的尸体弄到沙漠里丢掉。谁知道一个女人来了————马瑞诺的太太。”

    “哼,”她声调呆板地说,“她以为我是他的情妇,油滑的蠢货。”

    “难道你不是?”我问。

    “这个问题你最好别再问了,”她说,“虽然我曾经在中央大道上班。”她又走出房间。

    皮箱被猛然抽出的声响传进客厅里,我跟着她走进卧室。她正在收拾细软,一副不紧不慢的模样。

    “去坐牢可不需要穿那些玩意儿。”我靠在门上对她说。

    她还是不理我,“我本来想逃到墨西哥,”她说,“然后去南美。我并不想杀死他。他对我动粗,想拿什么东西敲诈我,所以拿出了枪。然后我们俩又打了起来,枪走火了,之后我就跑了。”

    “和斯卡拉说的情节一样,只不过主角换成他,”我说,“妈的,你难道不是故意开枪打那个……”

    “不是你想的那样。”她说,“也不是警察想的那样。上次在德州偷钱,我被抓去达哈特监狱关了八个月,我不想再坐牢。而且马瑞诺的女人到处嚷嚷说是我去勾引他,到头来又腻了,把他甩了,这种情况下我可不会杀他惹祸上身。”

    “她有的是机会说话,”我低声说,“在我告诉警方她在斯卡拉身上射了四发子弹,还朝他脸上吐口水之后。”

    她打了个冷战,脸色突然发白。她不断把东西拿出皮箱,又把它们放进去。

    “你真的抢过钱?”

    她抬眼看我,然后垂下眼睑,轻声道:“嗯。”

    我走到她身边,“身上有没有瘀青或被扯破的衣裳可以呈给警方?”我问。

    “没有。”

    “可惜。”我说完便一把抓住她。

    她的眼睛里先是像要喷出火来,然后便冷得像块黑石头。我扯掉她的大衣,撕破她的内衣,用手指使劲掐她的手臂和脖子,用指关节用力抵着她的嘴,然后气喘吁吁放开她。她踉跄后退,但并没有摔倒。

    “我们得等这些瘀痕发黑发紫,”我说,“然后再去市区。”

    她开始大笑,然后走到镜子前面看着自己,又开始哭起来。

    “你给我出去,我要换衣服!”她大喊,“我会自首。只要能救史蒂夫,我一定会说实话。”

    “你闭嘴,换你的衣服吧!”我说。

    我走出房间,用力摔门。

    我连亲都没亲她一下。我本来可以亲的。我这么蹂躏她之后,她不会介意我再吻她。

    接下来整个晚上我们都在路上,先是各开各的车,然后她把车藏进我的车库里,再坐进我的车里。我们沿着海岸线往北,到马里布喝咖啡、吃三明治,然后继续往北开,在圣佛伦德北边的山脊路下吃早餐。

    她的脸看起来像是经历了整个艰苦赛季的棒球手套,下唇肿得像根香蕉,手臂和脖子上的瘀青烫得可以煎牛排了。

    天刚亮,我们抵达市政府。

    警察根本没想过要扣押或调查她。那些口供基本上是他们自己写的。她眼神空洞,心里想着别的事,只在上面签了名。然后有个在KLBL电台工作的男人和他太太来把她接走了。

    所以我没有开车送她去旅馆,她也没去看斯卡拉。他被注射了吗啡。

    他于当天下午两点三十分死亡。她握着他软绵绵的大手,可是他早已没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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